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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你的决策能力低,为什么不去找合伙人?

吉宁博士 2017年1月16日 培训讲师观职场

在中国市场上,民营企业私董会现象更明显一些,这是由于产权性质所决定,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私董会意义并不大,虽然国企改革核心也是产权问题,但却是另一种表现形式。

私董会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最早可以追溯到“幕僚”这一形式,主要特点是外部力量开始对企业内部决策产生影响,弥补了决策者个人能力的不足。私董会不属于企业内部正式机构,也并非是一种董事会形式,只不过是强调了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对企业发展没有必然责任,因此私董会对传统企业变革而言,一是并不具备决定性作用,二是迟早会消失。

为什么传统企业推崇私董会?

私董会之所以被民营企业老板所接受是因为市场发生变化后,影响企业发展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相对而言显得老板决策能力开始降低,导致老板管理权威的地位受到挑战,决策的正确性受到质疑,从员工看待老板的视角就能感受这一点。

创业时的成功一般会让员工“仰视”老板,在企业中老板是一个巨人,头戴权威光环,无人挑战,但是好景不长,随着市场的变化,决策频频失误,企业经营业绩停滞或下滑,越来越多的员工开始“平视”老板,质疑之声此起波伏,员工消极怠工,推诿扯皮,以至于老板不停的强调“执行力”(执行力就是这么来的),直到有一天不小心听到了有人用“无能”来表达个人不满时,发现员工开始“俯视”自己,阴奉阳违,这时任何一个老板再也无法忍受。要想重新带上光环,只有再次强壮自己。

在企业内部无法获得力量时,只能希望于外部,这时私董会就会产生,为企业提供这样帮助。但私董会只能出现在企业“能人”管理阶段的后期,象征着“能人”时代即将结束。

有了外部的力量支持,老板的经营管理、决策能力有所提升,从外部获得新的理念,新的管理方式让老板的权威地位开始提升,在企业中又仿佛找到了昔日的“感觉”,在这个阶段私董会对企业发展的确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市场变化始终客观存在,私董会局限性也必然会显露,企业必将放弃这种方式,重新思考如何通过内部力量解决企业发展问题,这是企业自身发展规律所决定。

企业到底是谁的“天下”?

如果把企业也看成一个“天下”的话,那么企业到底是谁的“天下”?是“家天下”还是“公天下”?虽然在西方这不是一个问题,但是在中国却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就一直模模糊糊,却自以为清清楚楚,这也是目前中国传统企业变革的致命伤。

搞清楚这个问题需要先明确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企业是一个价值创造组织,其实没有天然的标签,也就是说既可以是“家天下”,也可以是“公天下”,由谁来决定?“天下“的属性最终由市场决定,在不同的市场发展阶段,就会出现不同的“天下”,一般来看企业都是从“家天下”逐渐发展为“公天下”,最后必然是所有员工拥有企业财产所有权,这就是企业的进化规律。

民营企业如此,国有企业亦然,只不过看如何来定义“公”的含义。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即是从“家天下”逐渐向“公天下”转变的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当市场需要“公天下”时,企业就不能是“家天下”,否则必然惨遭淘汰。

而中国很多行业就发展到了这个阶段,在“家天下”江河日下,摇摇欲坠的现实面前,私董会的作用越来越显得苍白无力,是该放弃私董会的时候。

为什么传统企业转型要放弃私董会?

一旦理解了企业进化规律,就知道企业迟早会进行产权改造,关键是以什么为判断依据?

如果时间倒退十年,私董会无疑可以大力提倡,有利于民企老板正确决策,推动企业发展。但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系统全面转型,私董会就会成为很多传统企业转型的障碍,为什么这样说?因为私董会旨在维护“家天下”,而非“公天下”,私董会这一概念中出现“私”这一关键字,有了私董会就找不到董事会,而在“公天下”中有了董事会不会再有私董会。

什么时候该放弃私董会?判断依据在于企业资源独特性是否正在消失。如果说私董会还有存在的价值,说明企业资源的独特性依然存在,私董会维护家天下的核心是维护了资源的独特性。因为控股股东之所以能够“打天下”是因为拥有某种独特资源,市场上缺乏这种独特资源,因此企业才得以生存、发展,一旦资源独特性消失,控股股东的“家天下”就走到了尽头,私董会也随之消失,如果依然发挥作用的话,就会让企业停滞不前,反而成为了一种变革阻碍。所谓“产能过剩”就是资源独特性消失的典型特征。

一旦发现企业资源独特性开始消失时,正确的做法就是放弃私董会,让企业内部力量发挥决定性作用,体现董事会的真正价值,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公司治理结构中出现一种新的形式——合伙人制。

为什么要拥抱合伙人制?

合伙人制公司不是合伙制公司,因为合伙人制是有限责任公司,而合伙制公司则是无限责任公司,因此目前在中国企业只能采取合伙人制。合伙人制并非有多么优秀,而是传统企业转型时需要有一个缓冲过程,这既是企业控制权稳步转移的需要,也是企业不成熟、市场机制不完善的产物,换个角度也可以说合伙人制其实是一种妥协方式,但就是这种方式便于企业控制权平稳过渡,应该承认这是一种创新,对中国传统企业而言合伙人制显得尤为重要,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从“家天下”到“公天下”无法一步到位,搞不好就没了天下,中间需要一个“家公天下”。

为了实现这一使命,合伙人制度应该体现出以下四项基本内容:

第一,企业控制权掌握在合伙人团队,最高决策机构应该是合伙人大会,不再是单人决策形式;

第二,合伙人团队成员拥有公司股权,形成一种稳定的强有力的股权联盟,保障了表决权的优势;

第三,合伙人是多种资本形式的组合,既有货币、资源,也有个人能力,其中个人能力在资本组合中将越来越重要;

第四,合伙人团队具备新陈代谢能力,合伙人团队能够吐故纳新,保证团队决策能力符合市场变化的要求。

企业培训师吉宁博士看来,设计合伙人制度适度时至少涵盖以上四项基本内容,阿里的合伙人制就体现出这四点。合伙人制的使命是顺利实现企业转型,保障企业战略方向的正确性。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当企业逐渐成熟时,合伙人制也将消失,那时在资本市场中企业所有股东的权益再无差异。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