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最终一定要兑现股权收益,而股权收益一定会涉及到缴税问题。所以,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被激励对象的税收问题。
第一,个人所得税。
从目前中国的税制来看,简单来讲,个人直接持股的税负最低,获得股票分红和出售股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都是20%。持有股票一年以上,或满一个月且不足一年的,还有不同的分红优惠税收政策。如果是从二级市场取得的股票,比如通过增发、转让的方式获得的股票,个人是不需要缴税的。
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的税率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只交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是按照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率来缴纳。有限合伙也有各种优惠政策,比如在新疆、西藏等民族自治区注册有一定优惠。民族自治地区实行的税收政策允许私募股权基金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地税部门还会返还其中的20%,实际税率只有16%。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政策针对的是私募股权基金。
现在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实行的是两重备案,即成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要备案,归证监会管理,发基金还要到基金业协会去备案。一般来说,制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有限合伙平台达不到这个标准,激励用的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GP)是自然人。一般来说,看一个合伙企业是不是私募股权基金,首先要看其GP是自然人还是机构,若是机构的话就再往上追溯,看它是不是管理公司,有没有备案,如果GP是自然人则无需再追溯。
第三,有限公司的税率问题。
兑现股权激励的时候要涉及转让股票,对于涉及有限公司的股票转让,第一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第二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综合费率达40.5%。涉及股票分红的时候,分红要交税,如果两个有限公司的税率不一样,从执行低税率的公司出来的分红还要按照执行高税率公司的税率进行补税;如果税率一致则不用补税,就算作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只要交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
针对以上情况,一般处理原则是:第一,不管实际控制人是不是代扣代缴,一定要把税报齐、交齐;第二,董监高要把税报齐、交齐,第三,其他人的税务风险自己承担。欲了解更多关于股权激励实操的价值信息,不妨听听相关的股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