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级认为不公平
这个不公平主要表现在:数据不准确、绩效考核目标过高、不听下级的意见、超出职责设指标等。应立即给予记录,然后派员调查,如果属实或确实存在不公平现象,则会给予耐心解释,并与上级共同承诺,在下一考核周期中给予调整。
2.上级沟通走形式
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对这样的现象,一般可向被考核者抽查,或接受员工投诉,如果查证属实,会要求上级限期补起沟通,如果是再犯,则会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允许争论不吵闹
在沟通中,对下级存在问题、目标指标等方面进行交流和协商时,难免出现上下级意见不一致的时候,有时还可能出现一些争论,但如果出现吵闹或说脏话、对人不对事、拍桌子打架等,则是绝对不允许的。各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管理者部门会第一时间介入处理,了解实情,分形对症,必要时给予处罚,当然,这样的规定在员工手册和行为规范中都有详细制订。
4.认为没必要沟通
人力资源管理者部门一定要给予员工或其上级分析,包括工作上没有最好、只有最好,绩效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定还可以找到更好的方法、节约更多的资源;即使是认为差点的员工,也要分析是哪些方面出了问题,具体差在哪里,用什么措施和方法可以改善。
5.沟通不彻底偏题
有的绩效沟通,只说表面内容,绩效达成过程说得少,一些方法技巧存在问题也没有给予说明,甚至有的离题万里,眼看时间快到了,才匆匆填好沟通表格和绩效改进计划,其真实性和可实施性比较低,最终会在下一轮绩效考核中体现出来。对此,应抽查或接受投诉,如果查证属实,对参与绩效沟通的各方都要进行处理,当然,上级和人力资源管理者部门人员处理会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