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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授予条件

吉宁博士 2016年10月20日 企业管理培训

股权激励建立的是利益共同体,创造的是主人意识,培养的是独立人格。股权激励核心目的是培养老板而非股东。制定公司目标,要遵循的原则不是基于过去的贡献,而是基于未来对企业战略目标的设定。

股权激励使员工与企业之间建立起一种更加牢固、更加紧密的战略发展关系。

股权激励的利好是显而易见的,但其授予条件是怎么样的呢?

所谓授予条件,就是指激励对象获授股权时必须达到或满足的条件,达不到条件的不能获授股权。

授予条件一般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公司的主体资格必须符合要求,另一个就是激励对象的资格必要符合要求。

对于公司来说,如果发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等情况,这就意味着公司本身已经丧失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既然公司都不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自然也就不能授予股权了。

对于激励对象来讲,如果发生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具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况之一的,说明该激励对象不具备获授股权的基本条件。

在以上条件符合的前提下,有时候授予股权还附带业绩条件,即业绩考核合格后,才可以获授股权。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