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于发展期,公司逐步走向规范化,企业老板逐步将经营执行的权力下放,公司中层、高层已初具雏形,企业发展迅速。此时,老板可以抽身出来,进行企业战略规划,长远的思考。
这个时候可以继续实施股权激励,将股份再次释放一些,给到高层管理人员,让他们从小股东慢慢变大,逐步成为公司的核心股东。此时,老板只需要做到管理型统筹即可。
企业在发展期,如果创始人要实现相对控股,最好拥有大于1/2的股份,52%的股份更好,这主要是针对未来上市考虑的。
假设企业要走上市路线,老板的股份必然会被多次稀释,最少有两次。第一次会有风投进来,一般风投入股会占10%股份。这时候要同比稀释10%。企业要上市,要发行公众流通股,发行公众流通股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因此企业的股份两次共稀释了35%。
假设老板以前是51%的股份,被稀释35%,还有33.15%的股份。假设老板是52%的股份,被稀释掉35%,还有33.80%的股份。33.15%与33.80%区别在于一个小于1/3,一个大于1/3。当老板拥有1/3的股份时候,就拥有对整个企业的一票否决权,外围股东不管怎么整合,股份加起来最多也不会超过2/3,外围股东必然会受到牵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控制权旁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