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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方法

吉宁博士 2016年10月13日 企业管理培训

1.定岗

按照岗位来,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甚至全员。但全员的坏处也比较多,因为普通员工的变化比较大,激励作用不会很大,也没有这个必要。如果公司人员不是特别多,基本上都是技术,就要好好考虑。

2.定员

比如设定一个三年以上,不论岗位的条件。只要三年以上的,或者三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就属于定员的范围。

3.投资者

属于非传统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比如,达到某些条件的话,投资人占的股份可以再增加、价格可以降低,可以有行权的机会。

这种方式也可以用来“激励”行业合作者,比如当一年合作量达到多少的时候,公司可以适当给股份,实际上还是拿股权置换。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非上市公司可以随便定激励对象,但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当中就有对象的要求,一般是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公司认为应该激励的其他员工。除了两类人员:1、独立董事,要保持其独立性;2、有污点记录的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对实施后的激励效果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因此,这个环节需要把关到位。关于这方面的信息,不妨听听一些相关的股权课程。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