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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实施效果不甚理想的几个现象

吉宁博士 2016年10月12日 企业管理培训

1.激励部分人,打击其他人

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通常会确定特定的股权激励对象,而老板会直接说出一串名字,因为这些是在老板或股东看来,曾经或正在为公司创造价值的骨干员工,这样看似客观合理但却不具备公平性,因为往往会被员工质疑“同样是经理,XX是激励对象,为什么我不是?”、“XX来公司不到2年就成为激励对象,我都是老员工了为什么不考虑我?”等等。

事实上,如果在方案说明或讨论时,不能合理的回应员工的疑问,可能最后会对整个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平性产生质疑,即便激励了部分人,同时也打击了另一部分人,从而会影响整个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

2.“一劳永逸,少劳多获”的弊端

通过股权激励发展和凝聚一批奋斗者,同时也因为财务过度集中到中层,导致基层员工无法公平分享利益,股票的高额回报助长了员工的惰怠思想,此外饱和配股持有期限是无限期的,存在“一劳永逸,少劳多获”的弊端,员工太有钱,工作激情就会衰退。

股权激励应该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过程,因为静态的分配股份必然会带来固化的利益,同时股权激励没法做到绝对的公平,但是可以通过长期动态优化来趋向于绝对公平,从而避免存在“坐车的”比“拉车的”拿得多,员工躺在股份上睡大觉的情形。

3.引进优秀人才只能望洋兴叹

部分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初衷是为了引进外部优秀人才,但是对外部人才股权激励也有顾虑,比如引进外部人才时即授予股份,发现不胜任后如何处理;或者此前公司内部股权激励仅针对历史功臣和现在职员工,没有预留股份激励未来外部人才;更有甚者,尤其是股权比较分散的企业,部分离职员工仍持有公司股份,现有骨干和外部引进人才无法参与激励计划等等。

这些问题均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熟知股权相关价值信息便是第一步,听听相关的股权课程便很有必要了。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