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了差距原因之后,自然就容易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如,“个性特征不适应工作”所涵括的范围很大,既可指员工个性与工作职位不匹配(如性格内向不适合销售工作),也可以指员工个人懒散或进取精神不足,前者企业需要考虑采用调换工作岗位,后者则要考虑采用解聘去解决问题,在这里培训都不是恰当的补救措施。
即使确定了绩效差距是由于员工能力不足的原因引起,也需要考虑员工是否具备学习的条件。一个员工的学习动机不强烈,认为培训课程对自己的职业并不重要,他就不会积极努力地去学习。
同时,受训员工存在家庭有小孩或病人需要照顾、个人的文化水平比较低等困难时,培训的效果也会打折扣。如果员工的学习动机不强烈,或存在阻碍学习的困难,让这样的员工参加培训,培训效果自然会受到削弱。
培训是一项昂贵的解决方案,需要认真考虑可能导致无效或减低效率的各种因素。如果员工缺乏完成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而他的受训条件又具备的话,这时培训才是需要的。
如果员工具备完成工作的知识与技能,只是由于设备、沟通、激励等问题妨碍企业绩效的提高,那么培训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案。
需注意的是,当引进新的技术设备或激励制度时,或改进管理沟通时,就产生了新的培训需求,因为企业期望达到的绩效标准变了。尽管这类培训有时并不是针对所有员工,而是针对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