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核心员工流失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在员工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不但要与员工签订一个约束双方劳资关系的书面契约,还需要与员工建立起组织的心理契约。
那么什么是心理契约呢?心理契约,是企业与员工彼此对对方应付出什么同时又应得到什么的一种主观心理约定,其核心成分是雇佣双方内隐的不成文的相互责任。心理契约的内容相当广泛,而且随着员工工作时间的积累,其范围也越来越广。
企业要建立与员工的心理契约,首先在面试之初招聘人员必须清楚意识到,口头的没有保障的承诺会造成员工不切实际的期望,降低了员工对组织的信任感并会产生较高的离职率。
所以,在面试过程中招聘人员要尽量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把对员工的期望、职位的要求、责任和义务等信息进行明确公示。
在招聘时对职位的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做一个实事求是的全面的介绍,这样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心理契约。由于心理契约是处于不断地变革与修正的状态,需要企业和员工双方不断调整已有的期望。
只有通过广泛的沟通与交流,才能使员工与经理人详尽地相互了解组织与个人的精神、理念和事业追求,从而不断调整双方的认知和利益,产生满足相互需求的、步调一致的行为,建立起稳定的雇佣关系。
其次,可以通过建立一种上下沟通的良性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员工进行深层次会谈,关心员工的成长,辅助员工作出理想的职业生涯设计。
对员工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分析,找出对策,并创造机会让员工发挥个性和自主意识,参与决策,反映建议,使他们在关心组织的发展过程中,自我价值得到认可。
事实上,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能在企业中创造出一种奋发、进取、和谐、平等的企业氛围和企业精神,为全体员工塑造强大的精神支柱,形成坚不可摧的生命共同体。
第三,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实现人尽其能、人尽其用,高效开发员工的能力和潜力。这无疑给达成“心理契约”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空间,增强了员工努力工作的热情与信念,激发了企业组织与员工信守“契约”所默认的各自对应的“承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