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结构是由各种薪酬单元组成,这些薪酬单元一般可分为静态薪酬(基本工资等)、动态薪酬(绩效工资、奖金等)和人态工资,即福利、企业年功工资(企业工龄津贴)及公司规定的其他津贴,是对长期服务于企业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的一种补偿和鼓励等三类。
而薪酬结构失衡主要有两种表现:
一是薪酬结构残缺,薪酬结构残缺会产生灵活性不足,会导致企业的薪酬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无法满足更多数员工在薪酬方面的不同需求,导致薪酬激励职能作用发挥单一。
二是各类人员的薪酬单元组合比例失调。薪酬单元组合比例失调,如固定工资比例过低,绩效工资比例过高会引起员工强烈的不安全感,容易引起人员流动性过强;而固定工资过高,绩效工资比例过低容易导致薪酬的激励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薪酬结构中的动态薪酬在设计时一般都是与企业的经营业绩、团队业绩或者个人业绩相关联,以实现企业与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一种制度安排。
动态薪酬静态化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是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没有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出工不出力”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另外一种常见的现象是动态薪酬的发放虽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但是绩效考核结果不是实际绩效的真实反映,使得动态薪酬的发放流于形式,无法有效发挥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