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过程中,培训课程内容的难度等级过高或过低都会给受训者带来不适当的动机刺激。
难度过高的培训内容有可能使受训者产生畏难情绪,丧失信心,停止思考,无法坚持到最后;但过犹不及,难度等级过低的培训内容又会使受训者盲目自信,认为没有新的东西可学,失去对培训的兴趣,甚至产生厌倦情绪。
因此,培训内容的难度应设置在受训者知识与能力水平的“最近发展区”,即培训的最终目标是他经过一定程度的努力就可以达到的。难度等级可以通过培训前的书面测试或访谈获得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最终确定。
其次,向受训者清晰地阐释培训目标和绩效要求,帮助受训者树立完成培训目标的信心,并对成功抱有现实的期望,也可以起到维持受训者学习动机的作用。
第三,在培训过程中,应允许受训者对自己的表现作自我评价,以减少他们在没有完全掌握好新知识的时候,担心在别人面前显得“能力不足”而丧失信心。只有在得到受训者本人确定之后,再对其进行外部的标准测评,给予他们展现自己能力、增强信心的机会,这同样有助于受训者学习动机的维持。
最后,培训师作为培训的责任主体也不能对受训者一味地顺应,而应限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之内。
例如在一个新产品生产操作规范的培训课上,虽然受训者喜欢自定步调地学习,但新产品的生产线即将上马,时间紧迫。
此种情况下,就宜采取集中授课方式,短时间内向受训者传递大量相关信息以满足新产品生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