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选送被培训人员时,有时并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往往只是考虑部门的一些领导者,或者骨干分子,希望这些精英们更加出类拔萃。
然而,最高管理者们有时可能疏于细节的考虑。比如,这些人员是否会长期就职于这一部门,就职于这一管理岗位?是否会长期服务于自己的企业,为企业所用?或者是,这些人员是否真正需要参加培训?是否是真正适合参加这一次培训的?
如此,派出去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过培训后,有的依然是“原地踏步”;有的是这一部门、这一岗位的“短命鬼”,不久就脱离了原岗位;有的则是企业工作的“短命鬼”,马上从企业中离职。所有这些都导致了企业委外培训后并没有效果,或是培训效果大打折扣。
那么正确应该怎么选送培训人选呢?企业培训师吉宁博士认为以下几个是关键:
1.选送培训人员时,最高管理者们要学会听取多方面、多部门、多层次人员的意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挑选出更适合去参加培训的人员。
2.企业与参加培训人员签订相关的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让培训者在经过培训后,必须任职于本岗位、本部门、本企业一定的时间,不得随意调动、变换岗位。
这样做有利于参加培训者将自己的培训收获有针对性地用于企业的岗位实践,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从而让企业真实地从这些培训中收获回报。
这样,接受培训的企业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选择所需要的培训机构,选取培训机构的培训强项,才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