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置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指标?这个问题一直是人力资源经理人的难题。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企业花费了大量精力、物力,力求设计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指标,但是,一旦涉及到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就像遭遇了“拦路虎”,整个绩效考核指标设计也一直不能完善。面对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指标设置的难题,如何有效化解呢?
绩效考核指标的目标是绩效体系建立指标的核心内容,它明确工作的目标以及考核标准的,如果没有目标值的绩效考核指标,这样的绩效考核指标就不是绩效考核指标。
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是在公司高层领导对企业战略达成共识之后,通过价值树或者任务树或者鱼骨分析来分解成关键成功因素,再分解为关键业绩指标,再把关键业绩指标按部门和岗位向下分解,是自上而下的用来衡量某岗位任职者工作绩效表现的具体量化指标,是对目标完成效果最直接的衡量依据。
关于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为您提供三个参考维度:第一,从公司目标的角度自上而下往下分解、支撑公司战略。第二,与职能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相符合。第三,与职能部门不同的工作流程相匹配。
这两类指标考核的内容和侧重的要点均有所不同。具体来说,采用定量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在明确考核指标的情况下,一般是简单明了、较易实施,量化的考评结果可以在个人和组织之间进行比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定量指标往往难以合理、有效和科学确定,或者笼统,或者缺乏针对性。
那么,对于员工的考核,究竟采用定量指标,还是采用定性指标呢?这需要针对员工的具体岗位,选用合适的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组合:对于企业中高层管理来说,因对公司总体生产经营结果负有决策责任,其工作影响范围往往也是全局性的。
因此,适宜采用量化成分较多、约束力较强,独立性较高,以最终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指标,即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对于职能部门的普通职员来说,工作基本由上级安排和设定,依赖性较强,工作内容单纯,对生产经营结果只有单一的、小范围的影响。因此,适宜采用量化成分少、需要上下级随时、充分沟通,主要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考核指标,即定性为主、定量为辅。
对所确定的各项考核指标,设定明确、可依据的考核标准,约定具体的数量、完成时间要求及扣分标准,可以给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在设置绩效考核指标的标准之后对于职能部门员工的绩效数据要有准确清晰地记录。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完成之后,应当遵循同质性原则、关键特征原则以及独立性原则实施,以期达到绩效考核指标的目标的目的。
考核结束后,个人进行自评,人力资源部进行核算数据,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谈,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奖励审批,对职能部门人员进行评价,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结果,核算绩效工资。由此,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指标设置难题就这样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