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是学习的主体,学员对自我学习成效更具有发言权。在一次学习项目结束后,学员最需要评价的,不是讲师和教学过程,而应是学习成效。
过往,我们常常通过培训满意度问卷将学习者引导成为点评法官,而忽略了他们的主动性,以及在学习过程中“第一担当者”的角色。
而自评报告法可以帮助企业学员针对学习内容维度进行前后自我评价,以试图发现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认知改变及对这种改变的认知。
自评报告法的操作并不繁杂,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现学员的长短板,有助于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的个性化施训。
学员自我报告、将评价维度回归并聚焦学习内容本身的优势,并实现了个性评估,一位学员一份报告,单个个体前后评分标准一致,规避了学员填写培训满意度问卷时每个人评分标准不一致、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问题。
在企业培训满意度评估中,我们常常提供足够的学习内容及学习过程维度来请学习者打分,却不足以形成对学习效果的有效检验。
恰恰是因为这些维度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对学习者输出结果进行检验和论证的有效性。而取消维度提示,由学习者自我呈现,可在一定程度上收获更为有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