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认为人力资源部承担起了招聘、培训、激励、绩效考核等的组织工作,然而事实上,人力资源管理职责的笼统设置导致了混乱,其实,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责应当包括两个维度。
在此,可以称为核心职责和组织职责:
核心职责指的是直线经理基于业务运行对人才进行甄别、配置、责权分配、培育培养、激励保留等职责,直接反应人力资源管理实质内容和绩效的职责,并直接对经营绩效负责;
而组织职责指的是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核算、员工关系管理等功能模块。这些模块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以体系、流程等形式运行,并不直接产出经营绩效。
那么具体在这些职责中,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承接业务运营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需求,组织承办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培训、薪酬核算、福利发放等具体行政活动;
第二类:整合各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活动,构建公司整体的人力资源规划、培训发展、薪酬激励等方面的组织运行体系;
第三类:为业务运营部门直线经理提供人才识别、培养锻炼、人才保留、团队管理、沟通、组织设计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
企业培训师吉宁博士认为直线经理承担的职责要对组织经营绩效负责,是主要的,人力资源部门支持业务运营部门的运行,是辅助的。其中,人力资源部门通过两方面的职责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