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离职通常有着自己的离职规律即“232“规律,人力资源必须清楚这些规律:
第一个“2”即两周
员工到公司两周就辞职不干了,百分之百是招聘的责任!现在招聘有多难?谁做谁知道。言过其实或避重就轻是招聘的惯用策略,终于来公司了,却发现与应聘时的介绍完全不同。这时候大多数员工会选择离职。
第二个“3”是三个月试用期
员工在试用期之内就辞职,原因有多种可能:
1、招聘人员的许诺迟迟不能兑现。如到岗后的职位、参加培训、享有的福利等都没有兑现,对公司失去了耐心和信任,离职成为最好的选择。
2、招聘人员言过其实的后遗症。
3、上司的作用。再好的公司,如果你面对一个不合拍的上司,离职成为最好的解脱。
最后一个“2”是两年
员工在一个公司做了两年,说明他对公司有了基本的认可。然而2年后,他还在原地踏步,没有任何突破、升职或者工作轮换机会。离职会成为其成长的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