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中国首份以司法机关裁判文书为样本的。该报告基于近年来在华日资企业涉案的300余份中国各地各级劳动仲裁机构、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
通过分析调研和实务经验,归纳总结出在华日资企业劳动人事用工的特点,以及劳动纠纷争议焦点,并对一些员工维权事件从法律上给予点评。报告涉及众多知名日资企业,如三得利、欧姆龙、普利司通、三菱、TOTO、松下、本田、花王等。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周律师对在华日企的劳动纠纷给予深刻剖析,并提出日本管理方和中国员工一些建议。
他认为,一方面,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升级转型的需求使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在此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迁的情况必然出现,一些日资企业关停是正常经济行为,无需强行上升到国家关系。
此外,中国当前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日资企业也需注意尊重中国员工的权利和习惯。
这其中,加班多最受中方员工诟病。周律师表示,在华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较多,一定程度上受日本国内对劳动关系的习惯性认定而影响,终生雇佣制使得日本员工愿意以加班来回馈企业,这种习惯也被带入了在华日资企业,但和中国人的传统习惯相冲突。
在华日企是按照中国法律来计算员工的加班费,也就是说,在华日企的中国员工加班费标准较高。其实,据我了解,中国商务楼里的在华日企的平均薪酬可能会低于在华欧美企业,但是绝大多数还是要高于国内多数的民营企业。
并且,日企一向注重按照规章制度做事,守法合规意识普遍较高,严格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甚至会提供高于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
日本高管的思维是,既然我们企业已为你提供了如此优越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作为员工的你,自然要以同样的诚意来回馈我,报答我,加班就是回馈的方式。两国对于加班的认识差异巨大,往往会发生矛盾冲突。
另一方面,中日两国的政治分歧和领土争端,对在华日资企业劳动关系双方或多或少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从一些案例中发现,日企高层的不当言论,亦或是企业内部一个很小的劳资问题没有处理好,都可能导致小事情升级到中日民族矛盾的高度。
他建议,除了在华日资企业增强依法用工意识,同时职工提升依法维权能力外,在华日资企业还需要多向本地化管理倾斜,既能缓和紧张的劳动关系,又能提升决策效率,降低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