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激励得当会使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共同促进企业价值。激励不当则成为变相福利,没有起到员工激励的作用。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
首先,明确股权激励的主要受益对象。
现阶段看来,共有4种人被授予股权激励。第一种是狭义上的公司管理层,第二种是公司管理层以上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第三种则扩展到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或者主要技术骨干,第四种包括全体员工。
在划分完激励对象之后,需要注意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对于划定范围内的人员是否需要认定持股资格。另一方面具体的股权激励数量如何确定持股人员适当拉开差距、股权激励向核心员工进行倾斜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因此在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如何确定每个人的持股数量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不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而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进行股权激励,都必须辅以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如果是对以往贡献的认可,就需要对持股员工以往所做出的贡献进行系统的考核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股权激励数量挂起钩来;如果是对岗位价值的认定,就需要对岗位的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股权激励数量挂起钩来。
其次,考虑以业绩为主的评价标准是否合理。
为了更好的达到激励的目的,必须注重思考以下问题: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多的享受股权激励、什么时候必须减少其股权激励、什么时候甚至必须退出其原有的股份,这些都需要通过考评体系加以规范,并且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绩效考评体系很好的结合起来。
最后,需要确定合理的激励额度。
激励额度的确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激励额度太小会导致激励效果不明显,激励额度太大又会造成人力成本的增加和股权的过度稀释,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绩和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