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力资源圈子里,奥利顿酒店的人力资源总监慕容鸿雁是个响当当的名字,她是中华精英网2005年和2007年连续两届评出的“中国十佳HR经理人”。可如今,这个大家公认的杰出HR主管,却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无奈之中。从年初到现在,已经大半年过去了,她一直无法对一个在她和大家看来明显违纪违规、公开挑战公司管理秩序的员工做出处理。
这个令慕容头疼的员工叫陆正根,是一名在奥利顿酒店干了19年、与公司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保安员。今年春节前的一个下午,保安部经理洪大兴怒气冲冲地找到慕容,要求处理陆正根,理由是担任监控室保安员的陆正根连续数日不接受他安排的去大堂临时顶岗的任务。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保安部每天都会安排监控室的人去大堂临时顶岗10分钟左右,没有人提出过异议,陆正根也不例外。洪大兴认为陆正根拒绝顶岗决不是像他自己说的“不高兴”这么简单,怀疑他另有动机,洪大兴还提醒慕容去年底陆正根上班时睡觉的事。慕容认为不管怎样,陆正根接连五次拒绝工作任务,应该说是比较严重的不服从管理。因此,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手册》,做出给予陆正根书面警告,同时停职察看两天、停职期间扣发工资的处罚决定。
陆正根接到警告信后,拒绝签字。不过,接下来的两天,他也没来上班。第三天早上,他来找慕容,并交给慕容一封申诉书。在申诉书中,他反复强调自己不接受临时指派的任务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他的胜任力不够,英语讲不好,不适合做大堂保安工作,哪怕是临时的;第二,顶岗不是他职责范围内的事,在他的岗位描述中没有列明。最后,他强烈要求公司撤消对他的处分,返还他被停职期间的工资,还说如果公司不还他公道,他将让法律还他个公道。
慕容不理解陆正根为什么要如此小题大做。她想起去年年底在餐厅吃饭时一个员工说的话。那位员工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像他们这些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只要不犯大错,公司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不如想办法让公司单方来解聘,这样就可以拿一大笔补偿金走人。慕容不得不怀疑陆正根也有此动机。慕容约了陆正根,与他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向他说明公司方面做出的处分决定是正当合理的,希望陆正根端正态度、积极工作。对此,陆正根既没点头,也没摇头。
那次谈完话一个多星期后,洪大兴再次安排陆正根去大堂顶班,陆正根的回答仍然是“不”。慕容与公司法律顾问苏黎商讨是否能以违规之名解除与陆正根的劳动合同。苏黎在电子邮件中告诉慕容,那样将使公司承担法律风险。不但如此,苏黎在邮件中还说,奥利顿酒店现行的《员工手册》未走民主程序,因而也是无效的。
这个答复令慕容很苦恼,面对着太多的无奈,她不禁对新《劳动合同法》产生了质疑。
慕容去见总裁John,向他正式汇报陆正根的事。John无法理解苏律师对《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解释,他让慕容全权处理这件事。
慕容找到洪大兴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也听到了其他保安员对这件事的反馈。从他们的话中,慕容得知:公司现有300多名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在观望,如果公司再不处理陆正根,他们很可能也学他的样子磨洋工;如果公司与陆正根有偿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也会逼着公司来解聘,赔他们钱。
以违章之名解除与陆正根的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法律风险;不解除合同,公司的管理秩序将遭到破坏;有偿解除合同,公司又将面临着巨大的成本压力。慕容应该怎么办?请听5位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