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家族式管理似乎是千夫所指,家族式管理何罪之有?举贤难道必须避亲?老板的亲属与社会人员的素质都是100分的情况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选择自己的亲属?难道仅仅就是因为他是老板的亲属么?这是所有老板都在思考的问题。
在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中,决定管理成败的定性因素一是管理思想即管理方向,二是管理方式,三是管理方法。在这三个因素中,管理思想具有唯一性即对管理认识的哲学思想,管理思想的错位决定了企业不可能做大。管理思想指导着管理方法的方向。而管理方式则是管理的一种外在形式,这种外在形式可以是多样性的,它与经理人的管理认识水平有关。家族式管理就是多种管理形式之一。
现代企业管理明显的特征之一是标准化,在用人上也不例外。每个岗位的用人资格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无论“内人”和“外人”均是如此。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因事而异而没有“人”的差异(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企业的流程和规章制度是给人制定的)。在用人的问题上首先要确定一个用人的标准,在此(定性的)基础上再进行有比较的(定量的)取舍,才不失为科学的用人观。假定老板的亲属与外人具有同等的素质水平,家族式管理则会比开放式管理更能发挥作用。
在人的素质水平相当的情况下,家族式管理比开放式管理更能发挥作用的原因是人的主观能动性。《道德经》讲:“道大,天大,地大。人居其一”。讲的就是人不同于自然事物的原因,是人有主观能动性,而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最难以把握的。
家族式企业经营管理是一把双刃剑,它的本身并不坏,问题是看我们怎样去运用这个管理方式。在没有建立用人标准的情况下,家族式管理是有害的。企业小的时候(尚不能称为企业,只能算是生意),家族式管理的贡献度大于其危害,贡献湮灭了其副作用,所以感觉不到它的危害。企业到了一定的规模的时候,管理问题上升为主要矛盾,家族式管理的弊病就显露无疑了。由于没有认识到家族式管理的深层实质,又因为它的副作用太大,人们往往采取弃之不用的态度。这就给了这种管理方式打上了“祸害”的标签。如此看来,实行家族式管理必须建立用人的标准。建立了科学的用人标准,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家族式管理的优势。
在没有弄清家族式管理的真面目之前,觉得驾御家族式管理的难度很大,其实只要推行现代科学管理,驾御家族式管理方式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