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请稳定就业补贴的困难企业,若享受不满12个月,期满后经营状况仍无好转的,可二次申请企业补贴。
今天上午9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就业服务体系回顾发布会。今年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充政策出台。
今年4月,北京市出台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据北京市人保局就业促进处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02家困难北京企业获得稳定就业岗位、社保补贴资金,共达5.18亿元,涉及6.58万名待岗、轮岗职工,调控失业率为1.1%。
今天,北京市人保局公布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充新政。其中明确允许同一企业再次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其前提为已经申请享受稳定就业补贴的困难企业,如享受补贴不足12个月,享受期满后生产经营状况仍未好转,可再次申请补贴。
据介绍,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12个月。
同时,企业享受6个月补贴后,只要履行承诺不裁减员工,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就可将剩余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
并且,在不违反财务制度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使用补贴资金。
此次补充政策中,明确了职工“待岗”、“轮岗”的概念。
轮岗是指企业生产任务不足时,一个岗位由2名或多名职工轮流工作,或一部分岗位由2批或多批职工轮班。
待岗是指企业与职工通过签订待岗协议,明确职工在某时期处于休假状态。
另据北京市人保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最新统计,截至8月底,本市高校毕业生北京生源就业率已达90.56%,到年底前就业率目标将达95%。
60年回顾
从“流行语”变化看就业演变
关键词:“招工指标”到“自主择业”
三十年前,“招工指标”关系着每个人的饭碗。改革开放后,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招工指标”,逐步弱化直至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2002年后,随着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逐步建立,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合适的工作,单位可以择优招聘满意的职工,就业形式包括单位招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关键词:“安置”到“政策”
十年前就业领域说得最多的术语是“安置”,而现在使用频率最高的是“政策”。
1995年市企业针对民营企业家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出台了第一个促进就业的政策。今年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市企业还出台了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减少失业的补贴政策。
仅1998年到2008年底的10年间,全市就投入就业专项资金80.9亿元,帮助30万下岗职工、174万城镇失业人员和53.6万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