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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2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劳动合同法》从去年6月29颁布以来,引起了各行各业的关注,特别是今年9月18号,劳动合同法又颁布了一些实施条例,在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过程当中增加了一些细则。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高度重视,召集了部分省市专家针对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过程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针对如何促进企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又制订了五十几条,力争今年年底出台。

  宏观上来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际上保持了三个原则,一个是与劳动合同法相一致的原则,再一个就是协调性原则,还有就是可操作性的原则。我们大家知道《劳动合同法》都是围绕着如何贯彻,如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现在我就从三个方面给大家谈谈我的体会:

  法律规定的用工形式有哪些?

  首先,现行的法律法规给我们在座的用人单位提供了三大用工形式:

  第一种是全日制用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动者获得报酬,我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法律文书表现形式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全日制用工是大家最熟悉的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这叫标准工作制,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资。

  第二种是非全日制用工。这仍然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我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文书表现形式也是依法签订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这与标准工作制劳动关系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法》做了特别说明,首先,我们的非全日制用工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劳动报酬以小时计算,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天平均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一周不超过累计24小时,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

  第三种是劳务用工。劳务用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从法律意义上来看是有很大区别的。我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关系是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劳务协议,或者用工协议,这三重选择任何一种都可以。劳务又分两种,一种是用单位直接招用,比如四十四条,劳动者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另外一种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输出而与实际用工方建立的劳务关系,但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也得到了法律承认,也写进《劳动合同法》。

  所以,针对这三种方式,如何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应该根据自己的用工需要进行灵活的选择,但是必须把握一点,那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进行,务必要实现合法用工。

  如何合法地签订劳动合同

  知道了用工方式,那么自然就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如何才能正确地签订合同呢?如何利用签订合同留住人才来如何促进企业发展?首先我们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是我们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而这次又增加了两个字,保留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时要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所以劳动法更加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

  与此同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一些事项。一份合法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满足九大条款,关于这一点已经写进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与1995年《劳动法》十九条相比,增加了六项,取消了三项。其中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的防护,取消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这三项。为什么要取消?因为这写进了《劳动合同法》的第四条,由我们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依法去制订。

  同时,试用期这次也作了新的规定,所谓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只能使用一次,不得先使用后签劳动合同。所以大家要注意。另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当中的报酬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新颁布的实施条例对这一条做了新的补充,增加了三个字,“不得低于同岗位最抵档的80%”。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当中一定要注意与我们过去《劳动法》三十二条的不一样,大家知道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新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当中,用人单位请劳动者走,必须说明理由。劳动者要走,必须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当然在这里,没有说必须书面告知,只要有告知义务就行了。

  再一个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报酬的约定尤其重要。我们这次《劳动合同法》写得非常清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约定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要按同工同酬原则处理。再就是,违约金的约定。这次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新的规定,只允许两种情形下有违约金,双方签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违约金。

  履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不能一劳永逸,我们还要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在这一个环节里面,我们仍然有很多注意的事项。比如说,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效力问题。在这里我给大家重点强调一下如何依法制订规章制度。我们规章制度怎么制订,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切身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已经规定了一个法定的程序,这些法定过程也非常好履行,我们的规章制度只要内容合法,提交职代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没有说不通过。

  如何促进企业发展,在制订规章制度还有一个程序,也是必须履行的。我们应该发到员工手上,请员工签字,算公示;内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贴,也算公示;内部有报在报刊上勘定,也算公示;所以对于公示问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那怎样才能制订一部比较好的规章制度呢?我有三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第一、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这是前提。

  第二、程序必须合法。除了这两个还不够,我们的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比如,迟到,什么叫迟到?五分钟或者十分钟,迟到几次算一个早退,那么矿工几天算严重违纪等等,要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用词术语应当规范,这个非常重要。比如,我们生产酒的酒厂,允许不允许饮酒的问题。有的是不允许偷饮,如果我们的规章制度不允许偷饮,如果有的要跟我们的组长说,我要饮酒,正大光明饮酒,你又怎么办?还有我们的品酒师又怎么办。禁止员工饮酒,还要除我们的品酒师以外等等。用词术语要非常的严密。

  只要做到这些方面,我们的规章制度一般不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当然,意义最为重大还是既为员工的行为提出一个指南和规范,同时也为企业如何正确、合法用工指明了一个方向,也为如何促进企业发展方面提供了建议,企业可以依据此种规章制度服务于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管理需要。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