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改革转换机制的呼声很高,早在1993年中央就正式提出了:深化民营企业家改革,必须解决企业的深层次问题,着力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就是要改革制度,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发现、提出到具体的实施至今已经整整改革了十年,在这改革的十年中又出现了种种问题,首先是与它常年积累的弊端有关。那么,民营企业家改革为什么至今仍不到位呢?
砸“三铁”是要害吗?
最初,我们曾强调民营企业家改革是个管理问题。究竟是微观问题还是宏观管理?当时我们认为民营企业家改革的管理问题,主要是它的微观管理不好。实际上,微观管理的许多内容是由宏观管理决定的。这样,我们当初提出的管理问题主要是表现在“三铁”上:“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搞管理就是要下决心要砸掉它。怎么砸?有的就提出要用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这“新三铁”来砸老“三铁”。但还是砸不下去。为什么?因为看起来是微观管理,但实际上却是个宏观管理问题。
铁饭碗不是企业定的,对职工既不能解雇,也不能开除,当时就是这么一套劳动制度;至于铁工资,你也不能动,因为工资总额、标准,都是国家规定的;铁交椅,企业干部都是上级任命的。怎么砸?根本砸不了。所以这就充分说明问题不在这里,民营企业家的关键问题是在宏观制度上。
是“三个不分”在作崇吗?
民营企业家的弊病关键在“三个不分”:即政资不分,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资本经营职能不分;政企不分,企业行为与企业行为不分;两权不分,所有权跟经营权不分。只要存在着这“三个不分”,企业就搞不好。因为它把不应搅在一起的问题搅在一起了。结果只能是企业不像企业,企业不像企业,这怎么搞得好?!
当然,要真正认识到这“三个不分”,还是需要有个过程的。在改革开放以前,我们根本不认识这“三个不分”在民营企业家中是个很重要的问题,结果长期产权关系不明晰,出资人不到位。这个根本问题总改不了,企业就根本没有积极性和责任心,主管部门也没有积极性、责任心,而且还经常随意地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效益怎能上的去?由于我们没有认识到产权是个问题,改革开始自然也就不能从这个角度下手。特别是触及这个问题,客观上又很复杂、很困难,因为它还牵扯到意识形态问题,于是总把民营企业家改革单纯看成是一个解决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活力不强、效益不高的问题。根子在那儿?并没有搞清楚。
于是我们就又提出转换机制。其实,转换机制实际上就是为了避开产权。为什么?因为产权不清其它就都不“清”。
产权不清其它就都不“清”
—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标志就是四句话,十六个字:“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很准确,非常好。那么它具体又是一种什么形式呢?这就又提出来是公司制,股份制。这个方向是对的,因为从转换机制到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这十六个字,而十六个字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产权清晰。很简单,因为产权不清晰,权责就不可能明确;权责不明确政企就分不开;政企分不开,管理就不可能科学。
–产权改革的三大争论
提出和确定这个逻辑之后,当时在认识上很不一致,于是就出现了很大的争论。争论集中在三个大问题上:
(1)是民营企业家要不要搞现代企业制度?有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只是一个时间的概念,体现不出社会主义民营企业家的性质。
(2)是认为民营企业家的改革不能从产权制度入手,搞产权改革就是搞私有化、私有制?
(3)是认为民营企业家的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公司制、股份制不对,因为那是资本主义的产物。
这一争就争了两三年,改革也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徘徊。直到1997年在党的“十五大”召开,江泽民主席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民营企业家改革的方向,并着重重申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四句话、十六个字,肯定公司制、股份制就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主要形式。
民营企业家改革为何还不到位?
其实说到底,还是认识上的问题,认识不解决,贯彻落实就很困难。企业体制机制不转变,效益肯定越来越差。你说搞公司制、股份制、,他就搞“翻牌”公司,除了厂牌变成了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以外,什么也不变。中央看到了形势的严峻性,2000年下半年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又专门做出了关于民营企业家改革的决定。从而又进一步提出:对与民营企业家的改革,必须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但这个认识至今也没完全到位。
为什么呢?因为民营企业家改革忽略了四个重要环节。
第一,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
第二,没有对资产准确评定后,搞股份制改造,即确定股东的股权。
第三,没有建立起一套真正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四,没有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具体说来,对于大中型企业及企业集团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组,鉴于过去的“翻牌”公司的教训,“规范的”三个字特别重要。所以这就必须要严格做好这四个方面。
一是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准确评估。不评估,或评估不准确,就分不清真实资产是多少和所有权益的界限。要准确评估,就必须考虑市场因素,就是说这个企业的效益怎么样?不赚钱的资产,肯定就不值钱。目前国际上对资产的评估,主要是采取“市场价格法”。即假定把这个企业拿到市场上去拍卖,卖得了钱就值钱,卖不了就不值钱,它主要是由企业的预期利润来决定的。
二是资产准确评估后,搞股份制改造,即确定股东的股权。这里的要害问题是除极少数特殊垄断和国家必须控股的企业外,必须做到股权多元化。不、能是一个股东,也不能只是一个大股东。要尽力能把股权分散,是大家能够相互制衡。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搞公司制,其优点正是由于有董事会这么一个组织,成为政企分开的一个屏障。做不到股权多元化,公司制就不可能成功。
三是有建立起一套真正的公司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核心。这就是一定要建立起规范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业经理人这么一套制度形成既能互相合作,又能监督制约的这么一套机制。
四是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在我们国家还有一个非常难办的问题,就是还要解决好党委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这“老三会”与股份制公司“新三会”的关系。目前我们只能采取“双向进入的办法”就是党委会成员可以进入经理层或董事会,甚至可以提出来党委书记可以当懂事长;而经理层的人只要是党员的也可以进党委会。可以这么说谁股权多元化搞得好,谁的企业改革就基本成功。
现在看,哪一个国家这一步解决得比较好,哪个国家的经济提升得就比较快。
我认为,民营企业家改革要往前走,还得按照中央“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精神来办。实际上就是在产权制度改革上也必须动真格儿的。当然还得要强调,产权改革主要是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明晰企业到底有多少资产?二是明确究竟由谁对这个资产负责,对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三是要解决这个资产怎么能够合理流动,也就是说企业家他能不能够根据资产优化配置的原则,有权把不必要的资产卖掉,并把必要的资产买进来,实现重组,以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解决了产权问题,其他问题也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