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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析企业制度化管理和建设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2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现在许多企业已经意识到企业制度化建设和进行企业制度化管理的重要性,但是许多企业还处于有制度却形同虚设,企业制度化建设也只是保留在口头阶段.那么影响企业制度化建设和企业制度化管理的因素是什么,企业该如何进行企业制度化建设和企业制度化管理呢?

  导致企业制度化建设和管理的因素主要如下:

  一.来之于制度本身:

  1.没有对制度进行指导和制约的“根本大法”.

  2.制度本身没有成为一个体系,各个制度没有明确的效力规定.

  3.新旧制度相互重叠,相互冲突,相互矛盾,导致无法执行.

  4.只有实体制度,没有保证制度实施的程序制度.

  二.没有明确“立法”.“执法”主体.有的企业没有明确企业的制度管理部门,而且制度到底有谁来制定,有谁来监督执行也没有明确部门.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各个部门在制定本部门的制度时不是站在企业的角度和其他部门的角度而是站在本部门的角度去制定制度,就会出现同样的事情不同部门所制定的制度却相差甚远,当然各个部门在本部门内部来执行本部门制度还可以,但是一个事情一旦跨部门就麻烦了,因为没人要知道依据那个制度执行合适.

  三.来之于企业领导人.如果企业领导人对企业的企业制度化建设和管理不去重视,企业的企业制度化建设和管理恐怕就很难开展.

  四.来之于企业管理层.许多企业的管理层满足于自己出口就是金口玉言,制度就是自己讲什么就是什么.认为企业进行企业制度化建设和管理就是对自己权利的限制.

  五.来之于企业的培训.有的企业虽然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建设成了一套完善制度,但是却不对员工进行培训,只是等出现了问题才想起来搬出制度,把制度当做了救火工具.

  那么企业该如何进行企业制度化建设和管理呢?

  一.首先要建立可以对其他企业制度进行指导和制约的“根本大法”,类似于国家的宪法,其他制度一旦与它冲突都应该宣布无效.

  二.制度要自成体系,并且要明确个各个部分制度的效力.包括制度的生效和废止时间,制度对那些员工有效,那个制度可以制约另一个制度等.

  三.建立实体制度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程序制度.

  四.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企业的制度管理工作.在制定制度时负责各个部门制度的协调;对企业的制度进行汇编;发现新旧制度冲突.矛盾时要及时宣布废止旧制度,确保新制度的执行.

  五.明确企业的“立法”(制定制度)和“执法”(执行制度)主体.就是解决谁有权制定制度,制定什么样的制度和制度由谁来执行与监督.执行与监督那些制度的问题.

  六.企业领导人和管理层要重视企业的企业制度化建设和管理,并且要带头执行,以形成上行下效的效果.

  七.制度制定完毕要进行培训.要让员工先“知法”,企业可以建立员工手册,手册中可以将企业的制度收编进去.这样也可以确保新近员工能很快适应企业,进入工作状态.

  八.另外更重要的是企业在制定制度时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让制度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否则这些制度都将无效,反而会给企业制度化管理惹上麻烦.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