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些法律界专家呼吁对美国金融体系和企业治理结构实施全面改革,以促使华尔街金融业企业管理摒弃疯狂追逐短期利益的恶习。
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尼古拉斯·卡尔奇纳·豪森在全美华人金融协会于纽约举行的年会上指出,企业在强化监管时必须重视改革公司治理结构。
豪森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现行所谓“好的”企业治理可能造就“坏的”金融企业。“因为现行企业治理的目标是满足股东利益,为追逐短期利润,企业会采取高风险行为,”他说,“我们需要改变企业治理结构,加强监管,让企业以长期健康发展为目的,摒弃追逐短期利润的恶习。”
谈到金融业企业管理,纽约大学法律和商业教授威廉·艾伦指出,尽管后危机时代的监管架构还没有形成,“我们已经意识到金融监管的基本方向是要加强对投资银行的监管……同时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要适用相应的监管规定,以保持监管的平衡性”。
就对冲基金的监管问题,律师杰夫·科恩认为对冲基金频现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这与内幕交易难以界定和取证困难有很大关系。他认为,监管不等于不断出台新规定,监管部门需要具备更好的执法和侦破能力。
为了防止类似的金融危机再次爆发,美国企业今年6月推出了金融业企业管理改革方案,这是“大萧条”以来美国企业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的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不过,国会和金融业就改革方案存在分歧,预计各方将就相关问题将展开激烈角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