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是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科学管理水平,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经济实力的重要保证。中小企业创新体系也是全社会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对推动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内容十分丰富,其构建涉及到很多问题,这里仅就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着力点,对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评价,以及如何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等问题谈些粗浅看法。
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着力点是中小企业群体
我们知道,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体系而言,它是指由企业和社会部门组成的,以推动技术创新为目的的机构和制度网络。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是为了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而形成的机构和制度网络,但是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着力点不是单个企业,而是中小企业这样的企业群体。单个企业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相形见绌而被淘汰,也正是因为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有这样的优胜劣汰机制,必定会促进中小企业整体蓬勃发展,这也就是构建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重要目标。
那么,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是如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这一群体的发展的呢?
首先,衡量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最终市场效果。
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应当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因而能够为市场提供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并能够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去开发市场和创造市场。同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提升效率,节约成本,增加收益,形成收益与支出比较优势,最终获得利润。
其次,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信息等知识因素的交流和传播。
科学是第一生产力,信息是影响企业经营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这些知识性的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传播,并最终被企业吸收和利用,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
因此,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应当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促进人力资本及其短程产品进入市场,在流通和传播中寻求最恰当的位置,发挥最大作用,实现最大价值。
再次,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应当通过法律、政策等约束人们行为导向。
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构建涉及行政、经济、科技、司法、服务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要保证各部门和各环节间能够保持协调发展和相互匹配,必须以一定的法律法规、制度等,约束人们的行为,促使各方面的力量都向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努力。因此,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应当围绕中小企业这一群体为主体展开,而其他各相关部门如科研机构、高校、中介组织、企业、宣传媒体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向着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各尽所能,各司其职。最后,要不断根据形势变化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发展的新特点,对中小企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应当是一个动态系统,必须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以及实际的发展阶段,不断调整有关法律、政策、措施等。所以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建立过程,以及形成后的执行过程,只有不断完善、不断改进和不断发展的新陈代谢过程,才能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激发新的活力,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对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评价
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是一个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就其内容看,它应当几乎涵盖全社会体系的所有方面,这给评价这一体系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应当说从总的方面来看,我国中小企业创新体系促进了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从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中小企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和1978年相比,我国中小工业企业数量从30万家增加到近1000万家,增长了30多倍,中小工业企业产值增长了50余倍。在最近10年内的国民经济增长中,中小企业的贡献率达到76%,中小工业企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5%左右。目前中小企业承担了约75%的社会劳动力就业;中小企业出口产品交货值占全国总额的60%左右。但是,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亟待解决,正是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的更快发展。
以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两方面的结论:
第一方面是我国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第二方面是还很不完善。
关于第一个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我国的全部改革都可以看作是创新,尤其是体制创新。就与中小企业相关的经济管理体制而言,核心的问题是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不断深化,可以说已经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的资料配置机制,这就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了宽松的环境,市场竞争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动力。
二是发展之中的法制建设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宪法,不断根据深化改革的需要逐步修订,使改革有了法律依据。为适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国家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三是合理的政策定位和配套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在政策合理定位上,主要表现在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上。随着我国改革的逐步深化,非公有制经济政策逐步宽松,而且每前进一步都由宪法修订的方式确定下来。我国宪法在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几次重大修订,表明了在个体私营经济问题认识上的飞跃。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战略的高度,非常明确和详细地规定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基本突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所有禁区,在要素获取方面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扫清了体制障碍。配套政策包括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融资政策、技术入股政策等。
四是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从上世纪末开始,我国陆续建立了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担保基金,以及资助中小企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基金、发展基金、培训基金、开拓国际市场基金等,这些基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
五是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离不开社会化服务的支持。目前我国包括咨询、培训、融资、科技、理财、人力资源配置、会展、国际化等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正在形成之中。
六是企业素质不断提升。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创新从整体上看,无论是在管理方面还是在生产技术方面,都比改革开放初期有了很大提升。经济效益提升不断为企业规模扩大提供了资金来源,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为大型企业;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体系,中小企业开始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产品开发能力提升,专利申请数量增加;涌现出一批名牌产品。
七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出现新变化。
表现在专业化协作配套方面,一大批中小企业实现产品生产专业化,专门为大型企业提供零组件,实现了小型企业“巨人化”。同时空间布置方面实现集群化,即同类或相近的产品生产企业相互靠拢在一起,集聚效应十分显着。八是中小企业结构逐步合理。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中小企业畸形发展,工业比重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调节能力增强,第三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步伐加快,商业、服务业、科技企业、交通运输等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快于工业企业,优化了中小企业比例结构。
关于第二个方面。
主要表现有二:
一是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着公共资源管理分散。
有关部委从各自不同的业务范围出发,实行不同的中小企业创新管理形式,因而不能集中起来形成更大的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促进中小企业更快发展的效果。
二是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着某些方面的“黑洞”。
由于改革力度不均匀,特别是有的改革不到位或者改革还没有触动的地方,形成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某些部位的“黑洞”,不仅对中小
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没有促进作用,反而起阻碍作用。这些“黑洞”虽然不是主流,但决不能小视,因为它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形成的反作用力,部分地抵消了正向力量。乱收费、乱摊派就是表现之一。
若干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应当从认识、组织、措施三方面入手。
第一是要深化认识。
要深化对构建中小企业创新体系的认识,增强自觉性,减少盲目性,这是当前应当解决的重要问题。必须认识到,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是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邓小平曾经说过,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创新,思想僵化,只能是死路一条。所以,要始终根据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小企业发展对客观环境提出的创新要求,兴利除弊,拓展新的空间。否则,中小企业发展缓慢,许多社会问题得不到解决,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是一句空话。同时,对于中小企业创新内容绝不能狭义地理解,也就是说不能将创新理解为狭义的技术创新,即新产品开发、生产设备更新、新工艺的应用、产品设计的变革,以及产品包装革新等,而应当包括整个中小企业的宏观组织模式、空间布局、生产和技术形态、增长方式、产权交易,以及企业微观经营管理、人力资本运作、劳动组织、激励制度、市场开拓、融资手段、财务与投资范式等全面创新。而要做到这些,客观上需要一个创新的宏观环境,它最终要求是一个社会的全面创新。
第二是组织与政企互动。
这里说的组织主要是指各级行政组织。就此而言,从上到下可以分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这四个层次的行政组织,后两者可以说是基层组织。他们之间的互动,推动改革开放新旧阶段的交替。中央和省级组织要重视基层组织的创新,基层组织处于改革的第一线,管理的企业数量大,遇到的问题多,最需要改革创新。个别地方的改革创新经验,经过理论总结,上升为政策,得到省特别是中央的认可后,在全国推广,从而推动改革进入新阶段。中央在总结地方成功的经验中,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把握更稳,统揽全局,引导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还有政企互动,企业要重视企业的改革要求。中小企业创新从市场需求和生产实际出发,会不断进行创新,要求企业宏观管理制度也要作相应的调整,这样的相互适应的结果,便推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