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为系统总结16年来全国民营企业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民营企业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的意义
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民营企业家政策和资源枯竭的矿山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的重大决策。16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在民营企业家广大职工、金融机构和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下,使一大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民营企业家通过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顺利退出了市场。这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营企业家政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国有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益,探索建立国有困难企业退出市场机制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
各省(区、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有关中央企业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切实把本地区、本单位民营企业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好。各地区、有关中央企业可对在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适当奖励。
二、请按照《民营企业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调研提纲》(见附件1)的要求,对本省(区、市)从1994年以来实施的民营企业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请按照《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民营企业家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和《实施依法破产民营企业家情况表填报说明》的要求,认真填报本省(区、市)《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民营企业家基本情况表》和《实施依法破产民营企业家情况表》。
四、请以本省(区、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的名义(中央企业以集团公司名义),将总结报告和《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民营企业家基本情况表》、《实施依法破产民营企业家情况表》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于2010年4月底前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民营企业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调研提纲》
2.《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民营企业家基本情况表》、《实施依法破产民营企业家情况表》
3.《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民营企业家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实施依法破产民营企业家情况表填报说明》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报送2009年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民营企业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完成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全面总结,请有关中央企业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本企业2009年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个别仍有未完成司法终结项目的企业2010年工作计划书面报送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