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在京举行的“创新性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了解到,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集团意识到,企业集团最后的竞争支点将会落到知识产权问题上,而企业除了要有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外,也应注意主动维权。
■知识产权保护可促进科技企业集团自主创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张广良表示,知识产权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的取得制度、管理制度、运用制度及保护制度。所谓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对某种无形财产所享有的一种独断的或者是排他的权利,通过这样一种独占权形式,可以激励社会公众及科技企业集团进行创新。
富士康集团智权管理处处长傅绍明表示,富士康的知识产权模式就是在美国科技企业集团的知识产权压力下,在不断的诉讼和纠纷处理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对我们进行诉讼,造成很多科技企业集团没有办法打进美国市场,我们在1992、1993年的时候有一款产品要卖到美国去,最后因为337条款撤出了美国市场”。发现了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之后,该公司决定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其中,单就知识产权创新管理系统创建一项就已花费将近10亿元人民币,2006年投入的科研经费达13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已申请专利9000件,其中有3300件取得了专利证书,在美国专利的排行榜从前年的第56位上升到现在的第47位。
■高科技企业集团的竞争最终落在知识产权上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不同的主体,有企业、科技企业集团、中间组织和个人,这些不同的主体都各司其职,各自负有不同的责任。对于科技企业集团主体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其通过自主创新来支撑国家的创新的重要途径。
张广良认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是创建创新型国家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科技企业集团竞争的手段。科技企业集团首先应分析该产业发展的力度找到自己的位置,然后在全球范围内做专利部署,最后形成自己的一套系统。
互联网实验室CEO王俊秀表示,高科技企业集团最后的竞争支点将会落到知识产权问题上,成为一种竞争手段。如果科技企业集团不重视知识产权的话,就会输在起跑线上。目前,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这条路还很漫长,但这个过程值得期待。
事实上,世界上销售额最高、竞争力最强的企业,往往是那些专利拥有量最多的科技企业集团。据统计,广东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一直处于全国首位,而作为衡量创新能力重要指标的科技企业集团类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前三名均来自深圳,它们是华为、富士康、中兴通讯。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现在民营企业进行了较多研发投入,越来越多的科技企业集团越来越重视专利申请。2006年海尔平均每天申请2.6个专利,其生产出来的产品几乎全部有专利,海尔还拥有两项国际标准,参与了86项标准的制订。“像IBM、朗讯公司这些国际巨头都是有好几万项专利的,但我国的富士康也达到了两三万项”,胡星斗说。
■创新科技企业集团应注重主动维权
张广良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注意管理和维权。他认为,创新科技企业集团更要注重维权。维权包括两种,一是如何主动地诉别人,另一种是在被人诉的时候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如王致和的商标发现在德国被恶意抢注,王致和通过不懈的努力一审已经胜诉,这也是中华老字号首次在海外维权获得胜利。
张广良表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订,越来越多的科技企业集团意识到了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但对于我国不少科技企业集团而言,现在提知识产权战略还为时过早,培养科技企业集团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