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正处在关键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不仅对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大作用,而且对缓解日益增长的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今年8月28日,我院在京召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与政策”专家座谈会,11月6—7日,又在海口召开“中小企业政策战略国际比较及中欧中小企业合作”国际研讨会。根据我院的研究,并参考中外专家的观点,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企业理念需要在五个方面有实质性转变
中小企业发展与企业的作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中小企业发展既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这个难得的机遇,同时有效地应对挑战,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经超过全国企业总数的99%。2003年中小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56%,提供的就业占42%,实现的出口额占62%,上缴的税收占46%。我国专利的65%、新产品的80%是由中小企业发明和开发的。从当前的情况看,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重要的是各级企业对待中小企业的基本理念要有重要转变。
1、从单纯追求GDP的发展观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转变。从现实的情况看,企业往往是从税收总量和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来考虑对待不同企业的政策。由此,企业对发展工业企业,特别是争取大项目、发展大企业有很强的偏好。这就涉及到一个很大的问题:企业是以富民政策还是以财政收入作为自己的基本出发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就业压力巨大。在这样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会对解决经济社会失衡问题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发展服务类中小企业对优化产业和消费结构,改善经济增长方式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发展社区中小企业有利于扩大就业,缓解社会生活压力和矛盾。因此,企业应当自觉地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从减员增效向扩大就业和再就业转变。90年代中期,为支持大型民营企业家的改革和发展,我们曾经提出减员增效的口号。实践使我们看到,企业应当把就业和再就业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近两年来,企业组织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并为此出台了许多政策。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今后,我国城镇增加就业、解决城镇失业和下岗问题,要靠发展中小企业;我国农村最终解决农业冗员问题,转移农村劳动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村扶贫,也要靠发展中小企业。
3、从重视大企业的发展战略向大企业发展战略和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并重转变,把“抓大放小”转变为“放大扶小”。如果大企业是代表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砖头石料”,那么中小企业的发展则是代表一个国家体制活力的“水泥砂浆”。国家的竞争力不仅体现在大企业也体现在中小企业身上,两者功能互补,缺一不可。发展与大企业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是提升大企业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帮助。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同大企业的发展战略同等重要。建议国家将“抓大放小”的企业发展政策调整为“放大扶小”,也就是在体制上进一步为大企业“松绑”,在资金、资源、政策等方面则给中小企业更多的扶持。
4、由某些不合理的、歧视性的政策向平等、公平的政策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促进大企业的发展,曾采取很多特殊的优惠政策,这在历史上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不平等的政策环境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发展中小企业的根本措施是提供平等、公平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是通过改革消除某些不合理的制度歧视,减少对中小企业的不正当干预和不正当收费。法律和法规相对滞后,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不尽人意,是目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5、由控制和管理向服务和支持转变。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对中小企业的认识是不断变化的。过去,对于中小企业主体——民私营经济的发展,我们曾有多种疑虑,并采取了某些限制性措施。当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后,应当自觉地对中小企业发展给予更多鼓励和更多支持,在创业指导、技术开发、信息咨询、员工培训等方面,提供有益的服务。
二、在加快市场化改革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各种问题,例如准入问题、融资问题、产权制度问题等。实践证明,解决这些问题,根本的措施是市场化改革,由此,将会对中小企业发展起到相当关键的作用。
6、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和保护机制十分重要。中小企业发展的前提是大批企业家的涌现,而企业家不断涌现的前提是企业家精神能够获得企业和社会的认同。从客观要求来看,我国的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家制度远不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要从多方面创造适合企业家生存的制度环境、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企业家是企业创新的灵魂,是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企业要承认和正确评估企业家价值,要承认和保护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产权,要培养、弘扬和褒奖创新进取、诚信负责的企业家精神。
7、针对实际情况,建议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中小企业中,试行确立经营者产权的制度。对经营者总收入中的股权收入部分实施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家产权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8、要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办中小企业的问题。80年代,我国通过发展乡镇企业,促进了农村的发展。90年代,农民工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是,近10年来,农村民营、私营和个体经济没能得到较快的发展,农民创业办企业还存在某些制度上的障碍。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办企业的问题,要像支持下岗职工办企业一样,支持农民在城镇办企业;要像支持土地承包一样,支持农民在农村办企业,特别是支持农民兴办各种服务类的中小企业。
9、为增加农民创业的资金来源,鼓励农民发展中小企业,建议赋予农民土地的抵押权利。最近讨论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农民的宅基地和耕地不能单独作为物权抵押,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农民宅基地和耕地的抵押可以解决农民创业的一部分资金需求,有利于农民办企业。还应该审慎地考虑进一步扩大农民手中可抵押物的范围,逐步拓宽农民融资的渠道。
10、建议在有条件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率先为农民工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为稳定农民工队伍,进而保证广大中小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建议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抓紧建立一套可执行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减少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之间的社保差距。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农民工打工集中地区之间建立社保账户可转存的制度。
11、要加快推进金融改革,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好的、有效的金融制度。一是建立多层次的银行体系,发展让民间资本进入的城乡中小商业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零售方面的服务;二是允许和引导民间各种“草根”金融的发展,将规范民间金融行为,防范民间金融风险的任务纳入监管范围,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分散民间金融风险的活动;三是推动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自治自律性互保组织,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在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增加一个风险防范网络;四是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启动二板和三板市场,给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从事社会融资的机会。
12、建议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简化其贷款手续。针对中小企业数量多、融资金额小、风险大的特点,在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企业互保体系的基础上,建议在现有的银行系统中尝试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对于信用评级高、并参加互保的中小企业可以优先获得授信和贷款,并进一步简化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贷款手续。
三、要充分发挥企业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未来几年,企业改革是改革的中心和重点。无论是审批制度改革还是投资体制改革,首要的任务是限制和规范企业的投资权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3、建议国家设立中小企业振兴服务局。目前,我国对中小企业实行的多头管理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建议整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的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城市集体及社区企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国务院下设城乡一体化的中小企业振兴服务局。统一负责执行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法规;统一使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策性资金;统一协调社会各种支持中小企业的力量;统一监管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技术创新和员工培训等服务的中介机构;统一联系中小企业民间组织;统一建立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提供国际国内市场、行业和新产品等方面的信息。建议国家统计局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和抽样调查系统。
首先建议抓紧研究和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细则》,抓紧清理、废止或修订一切有悖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和完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放宽市场准入,拓宽融资渠道,公平市场环境,实行同等待遇,强化企业服务,改进企业监管,切实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建议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
14、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中小企业民间组织的发展。各种中小企业的民间组织是中小企业利益的代表者,是企业自我组织和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是中小企业雇主与企业和社会沟通的桥梁。未来几年,将是社会民间组织发展的快速增长期,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民间商会的发展,使得这些商会能够像温州的商会一样,成为中小企业具体利益的代表者。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企业还要支持建立农民工组织,建立农民工组织与中小企业(雇主)组织、企业之间正常的协调机制。
15、有组织地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发达国家有中小企业发展的悠久历史,发展中国家有支持中小企业反贫困的成功案例。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的中小企业需要越来越多地利用各种国际资源,需要越来越多地走出去,国外的中小企业也正在越来越多地走进来,中外中小企业之间有越来越多的交流需求。建议企业有组织地支持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的国际交流。特别要重视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利用国外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市场、政策和国际援助等方面的交流。此外,还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组织和各种中介组织在开展中小企业国际交流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