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战略意义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大力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已成为当前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中的当务之急,也是推进民营企业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目前,正确认识和把握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进一步明确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决策,对于统一全党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端正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扭转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一度被严重削弱的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些公开的争论没有了。但是,许多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并未真正解决。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五个要不要”上: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不要建立共产党的组织。有少数人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同国际惯例接轨,主张取消企业党组织。二是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组织还要不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一些人认为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容。三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还要不要继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有人公开说:“党管干部是地方党委的事,企业实行党管干部没有法律依据”。四是在企业管理中要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不少同志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不适用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经济组织。五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要不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就是商品,不存在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问题。上述几个方面存在的分歧和问题,不仅在理论界和企业中有反映,而且在相当层次的企业创始人领导干部中也程度不同的存在。必须指出,民营企业家党建上述这些观点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剖析产生和存在上述这些问题的症结,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理论上的混乱导致认识上的偏差。主要表现在对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准备不足,盲目地照抄照搬西方的作法而忽视了中国国情;有的强调改革而不讲党的保证作用,忽略了中国的改革是党领导下进行的这一现实,把改革与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人为地对立起来,甚至错误的认为加强党的领导就会阻碍改革;有的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只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作用,不承认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抽象化,由此而在客观上削弱了党对企业的领导,使企业党组织的威信下降。
对改革目标的片面理解造成认识上的偏差。一些同志没有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出发来认识企业改革的目标,而仅仅把改革目标定位于搞活经济组织。因此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对如何巩固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权、如何确立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等重大政治问题不重视、不研究,因而造成了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下降,作用淡化、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思想认识上的偏颇带来工作上的干扰。近年来,一些机关和部门的同志到地方或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不能从全局出发,辩证地看问题,而是片面地强调业务工作的重要性,贬低党组织和党务工作。有的甚至不负责任地发表一些错误言论,不仅违背组织原则,而且有悖于党性原则。
正是由于以上这些方面的原因,使人们思想认识产生偏差和混乱,导致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弱化现象和被动局面。因此,统一全党思想认识,明确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已成为当前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的首要任务。
首先,要在全党统一思想,使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乃至企业党政负责人,都能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充分认识到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个目标中,不仅包含着搞活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的重大任务,而且也包含着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目标。因此,推进企业改革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把经济建设和民营企业家党建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把推进“新的伟大工程”和实现跨世纪宏伟纲领紧密结合起来。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是搞好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前提条件。从许多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比较好的企业多年的实践经验看,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必须把握以下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三句话”方针,不断改进和加强党的工作,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推动和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在具体工作中,抓国有民营企业家党建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的原则。企业党的工作要以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升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必须坚持“围绕经济抓民营企业家党建,抓好民营企业家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二是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必须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不能也不允许片面强调与国际惯例接轨而把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立起来。三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从组织路线上保证党对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权,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这一原则,并把党管干部与行政领导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新型的企业人事管理机制。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重大原则和领导方法。五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对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和经验要继承,使之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勇于创新,勤于探索,力求走出一条从内容到形式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新路子。
二、从确立党组织在民营企业家党建中的政治领导地位入手,巩固党对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权
确立企业党组织政治领导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是当前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家党建最首要的问题,也是巩固党对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权的重要组织保证。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大多数国有大中型民营企业家党建有了比较明显的加强和改进。但是,按照四中全会《决定》和党章的要求,还有相当部分企业党组织政治领导地位的确立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反映在以下“三难”:
保证监督难。企业党委书记普遍反映,企业党组织的“保证”尚可起一点作用,“监督”是难上加难。据调查,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监督实际上是有名无实。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法人代表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企业党组织缺乏实施监督的有效手段和制约机制,无力监督、无法监督。特别是一些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职务一人兼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党组织更难实施有效的监督。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难。党组织参与决策流于形式的情况比较突出。据对某市104户民营企业家调查,有25户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难,占24%。另据某市调查,有50%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流于形式,有20%的党组织基本不能参与决策。主要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没有法律上的保证。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普遍反映:各级党委都强调企业党组织要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而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在《企业法》、《公司法》中无明文规定,这种无法律保证的参与实在难以进行。
党管干部原则落实难。相当部分企业的厂长、经理认为,企业的用人权是法人代表的,党组织无权参与干部管理。许多企业基本上是法人代表和行政业务部门决定企业党政工作机构的编制、行政中层干部的任免和管理人员的去留。由于党管干部原则在部分企业得不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在相当数量的企业中,“任人唯亲”的情况相当严重。
以上问题,严重地影响了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党内法规和文件对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央1989年虽然提出“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但在这以后的一系列文件中,都不再把“政治核心”作为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来界定,只是作为企业党组织发挥的作用来规定。二是对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虽有明确的规定,但都比较原则,不好操作。三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的职责和任务,除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文件外,在有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因而造成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法律的保障。
根据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政治核心“主要是指党的政治领导”的科学解释,以及党章作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的规定,我们认为应在党章或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领导地位”;并尽快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对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途径,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实施保证监督的责权、方法、手段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地方党委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帮助、指导、督促、检查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以促进和推动企业党组织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三、民营企业家党建从提升素质入手,加强民营企业家领导班子和经营经理人队伍建设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在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中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差,业务工作能力弱。有的企业领导人员不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很少学习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管理以及民营企业家党建理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都不能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据对四川省1075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调查,不适应工作或较差的班子83个,占调查总数的8%,对四川部分上市公司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察分析,思想观念和工作能力不适应的约占15%。
二是班子团结差,形不成领导核心。一些企业领导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互不支持,相互拆台。在对四川省1075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调查中了解到,大约有20%左右的班子,都程度不同的存在党政不协调,班子不团结的问题。
三是民主作风差,个人说了算现象严重。有的企业法人代表把行政首长负责制错误地理解为个人说了算,大权独揽,滥用职权,企业的重大决策不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因此造成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四是精神状态差,消极畏难情绪大。一些企业领导班子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思想消沉,丧失信心。强调客观原因多,主观努力少;埋怨外部环境多,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少;畏惧困难因素多,分析有利条件少;被动等待消极多,主动生产自救少。在困难面前一筹莫展,束手无策,或要求调动,或坐等换人。据某市对107户亏损企业领导班子调查分析,这类班子有31户,占调查班子数的28.9%。
五是廉洁自律差,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现象增多。一些企业领导干部自身素质差,放松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从以权谋私发展到走上犯罪道路。某市检察机关在1993年至1995年期间,共立案查办了发生在全市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95件,涉及1178人,其中厂长经理犯罪的有463人,占39.3%。
企业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上述问题,除领导者个人素质因素外,从工作上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在选拔和评价企业领导人的标准把握上,存在着重才轻德的倾向。二是在对企业班子管理上,存在着分散、弱化的趋势。三是对企业领导人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
针对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当前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经理人队伍建设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坚持按照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要切实扭转选拔企业领导人重才轻德的倾向;纠正在配班子时“强厂长、弱书记”的作法;克服单凭经济数字,以“一俊遮百丑”的思维方式评价企业班子和领导人的现象。要选拔企业中最有能力、最有威信的同志担任党组织负责人;要选拔既有经济头脑、又有政治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组成企业领导班子。
第二,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党对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权。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总揽企业干部人事工作的全局,并直接管理在本地区经济发展中主导作用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班子和主要领导人。企业党委要认真履行管理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的职责。今后,上级党委要把征求企业党委意见,作为任免企业领导人的必备程序。
第三,要依照法律程序,推荐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进入企业决策层,监督层、管理层,并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原则上应推荐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要创造条件实现决策层与经营管理层分离,形成高效权威、制衡有力、管理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四,要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班子成员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继续深入开展创“四好”班子活动,在班子中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的良好风气,在党政工领导之间建立起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和衷共济的和谐关系。
第五,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监督机制。上级党委和企业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企业班子要建立和完善一套内部监督制度与规章;企业党委要加强对企业领导人的教育和监督。同时,还必须强化监督部门的职能和权威,发挥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
四、民营企业家党建从夯实基础工作入手,搞好民营企业家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从总体上看:这些年来,国有大中型企业党组织在抓生产经营一线基层党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的工作机构和专职党委政工人员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党组织各项基础工作相对簿弱的状况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基层党支部建设被忽视的状况没有扭转。一是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建设重视不够,指导不力。二是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摆不上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议事日程。相当数量的企业领导对支部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既无具体的安排部署,也无过硬的检查考核。三是基层党支部在企业工作无地位、经费无保障、活动难开展。据对四川省3.24万个基层党支部工作的调查分析,作用发挥一般的1.58万个,占49%。差的972个,占3%。
党员队伍建设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忽视基层党支部的建设,直接影响了对企业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基本没有坚持,有的支部一年难开两次会;亏损企业的党小组有的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在能够坚持“三会一课”的企业中,也普遍存在着支部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等问题;有的企业,党员“双学”活动的规划、组织领导、经费和教材,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企业由于党员的作用差,致使部分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差,发展党员的工作难开展。据调查,四川省3.24万个基层党支部中,1995年有9072个支部(占28%)没有发展一个党员。在一些地区、企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呈下降趋势,无党员班组多的状况没有好转。
党务政工机构和队伍不稳,后继乏人。一些企业在改制改组过程中,砍掉了党务政工机构。在四川省接受调查的1075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7%的企业在改制改组中大幅度砍掉了党委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某市343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专职党务政工人员比过去减少40.3%。专职党务政工队伍不稳、后继乏人、整体素质下降、年龄结构明显老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部分国有大中型民营企业家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状况长期没有根本好转的主要原因:一是宣传舆论上的误导。在一段时间里,从中央到地方某些传媒机构,在宣传上忽视了对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的宣传,特别是有的宣传把党的现行政策与党的一惯政策对立起来,加大了市场经济在价值取向错位上的负效应。二是在政策导向上,贬低党务政工人员的作用和劳动价值,一些地方以企业文件的形式,降低党务政工人员的待遇。三是同罚不同奖。企业经营失误,上级对党政主要领导同罚,而企业经营发展,却不能做到党政领导同奖。党政闹不团结,不分是非,往往调整书记。舆论、政策和价值导向的偏颇,使不少党务政工人员普遍产生了自卑心理和失落感。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认为,要夯实民营企业家党建的各项基础工作,扭转当前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被动局面,关键在于上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从舆论、政策、导向等方面,为企业党组织抓自身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首先,上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重视和加强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既要加强对企业党委如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研究,又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一线党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企业党委工作机构设置和党务政工人员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的研究;在部署工作时,既要对企业党委工作提出要求,同时也要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在检查民营企业家党建的工作时,既要检查党委的工作,听取党政主要领导的意见,又要检查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听取党支部书记和车间、分厂行政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在指导思想上真正形成“重基层、抓基础、促发展”的共识,把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方针落到实处。
二是在舆论宣传上,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把握好“两个基本点”度的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的思想,形成拥护党的领导、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在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群众中重塑党的形象,重振党的声威,增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
三是各级党委和企业在制定政策法规上,要把党的现行政策和一惯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企业党务政工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的配备上,要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对不按中央精神办事,随意裁减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专职党务政工人员的作法,要坚决予以纠正。在制定企业行政领导和党务政工人员工资、奖金收入分配的政策规定上,应做到一视同仁。要坚持企业办好了,厂长(经理)和党委书记同奖;企业办不好,厂长(经理)和党委书记同罚。
四是在企业党务政工人员队伍建设上,要坚持“稳定、调整、改善、提升”的基本工作思路。要保持现有企业党务政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对一些不愿做,不会做,不宜做党务政工工作的同志,应调整做其他工作,并充实政治强、业务精、会经营、善管理、作风正、素质高的同志。要改善企业党务政工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要加强对党务政工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是在党员队伍建设上,要以提升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按照企业新的运行机制提出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从落实各级党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入手,切实加强对大中型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国有大中型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关键在于各级党委重视并切实加强领导。目前一些国有大中型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没有扭转被动局面,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没有引起各级党委的足够重视,组织领导工作很不落实。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党委抓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责任制不落实。有的地方党委对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基本上停留在一般号召,开会议、作指示或照抄、照转上级的文件上,缺乏具体、有力的指导。二是抓中央有关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文件的贯彻不力。中央的一些重要文件下发后,有的党委既不组织学习传达,又不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或实施办法。三是上级业务部门和有的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指导工作偏颇。企业党政领导普遍反映,上级有的业务部门下发给企业执行的一些文件,与党章、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不符,使企业党的工作非常被动。四是各市、地、州党委抓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部门和力量薄弱。
分析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各级党委必须从落实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入手,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领导。
1、必须明确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特别是国有大中型民营企业家党建,责任在市、地、州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首先就要解决好党委(党组)书记管党的问题,认真落实好党委(党组)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明确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抓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也要负责抓好民营企业家党建。
2、各级企业和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对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负有重大责任,而且对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也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制定企业改革目标、方案和具体政策,下达文件和指示时,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以党章和国家法律为准绳,既要有利于促进和推动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维护和巩固党对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权。到企业执行公务或参加讲学讲动,切忌不负责任地散布消极、片面认识甚至是错误观点,给企业工作带来干扰。
3、上级党委在指导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中,要帮助企业党组织认真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要把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思想引导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和作风示范作用。要按照党章、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规范、细化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帮助企业党组织把握住“转机建制”改革的契机,着力解决好自身建设上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4、严格考核,奖惩过硬。应把完成经济工作和国有大中型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取得成效的好坏,作为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评价其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以促进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的真正落实,开创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