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不仅是人类永恒不变的追求,同样也是企业永恒不变的追求。长盛不衰,持续成长,这是所有企业共同一致的愿景。然而,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世界500强企业平均寿命是42年,我国企业平均寿命还不到10年,每天大约有3000个企业关门倒闭。企业的平均寿命远低于目前人类的平均寿命。
人作为生物的一种,其寿命是有限的,衰老和死亡是必然规律。论文百事通企业在某种意义上虽然也存在着衰老和死亡的问题,但却不是必然规律。因为,企业作为社会经营组织,其生命机体是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所构成和规范的运营系统,这种运营系统属于人造系统,它与人的生命机体有着本质的区别。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改进、优化和创新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内部运营系统的运营效率和运营效果,从而使企业始终保持健康、长久发展的状态。美国的福特公司、德国的克虏伯公司等一些世界著名的长寿企业,其长寿之道就在如此。
事实证明,企业能够实现长久发展和长命百岁。但企业能否实现长久发展和长命百岁,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企业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因此说,建设长寿企业,关键是要搞好企业制度建设。企业如果不能卓有成效地搞好制度建设,就不可能卓有成效地建成长寿企业。企业制度建设,是建设长寿企业的根本要求和基本条件。
1、倡导以法治企之风
企业的规章制度,实际上就是企业的法律法规。搞好制度建设,首要一条就是要实行以法治企。对于企业而言,是人治,还是法治,不仅是关系到企业制度建设效用能否有效发挥的问题,而且也是事关到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如果崇尚人治,而不讲法治,仅仅把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运维系于某个优秀企业家,这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出现优秀企业家的离任,企业就有可能丧失持续发展的动能,甚至陷入危机和衰亡。长虹集团的倪润锋引退之后,为力挽危局而“再度出山”。红塔集团在褚时建时代曾经红极一时,而随着褚时建的离去,企业随之出现危机和衰退,这些教训应该发人深思,令人警悟。
诚然,建设长寿企业,需要优秀的企业家,而一个真正优秀的企业家不仅要善于发挥自己卓越的领导才干,带领企业不断走向成功,而且还要有善于倡导和坚持以法治企的理念,运用自己非凡的智慧带头搞好企业制度建设,确保企业始终保持稳定、健康和长久的发展态势。从这种意义上讲,世界著名企业家韦尔奇的伟大,就在于他把搞好制度建设作为实现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础,始终给予最高程度的重视,因而在他离开GE公司之后,GE公司仍能一如既往地延续着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
中国优秀企业家鲁冠球有番感慨“靠人治不靠法治,凭感情凭感觉处理事情,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就不能实现持续发展”。远大集团董事长张跃曾深有体会地谈到“一个企业不想长久经营,制度可以不要,如果要长久经营,就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企业领导者一定要非常投入地去建设制度体系,忘我地去维护制度体系。”这些卓越企业家的卓越见解,深刻地道明了以法治企对于建设长寿企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因此,建设长寿企业,必须倡导和形成以法治企的良好氛围,为搞好企业制度建设创造适宜的思想基础和环境条件。
首先,企业高层经理人应带头树立以法治企的思想观念,勇于担当以法治企的引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企业高层经理人居于企业的领导地位,没有企业高层经理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法治企只能归于空谈。
其次,企业高层经理人应破除自己说了就是规章就是制度的权威意识,要善于把自己先进的管理思想、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优秀的管理经验,融会贯通于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之中,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自己的管理理念,来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
其三,企业应把以法治企作为企业的基本价值观,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使以法治企成为企业全员的普遍意识和自觉行动,形成人人遵守制度、依据制度办事的动人景象。
2、规范制度建设程序
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实际上就是进行企业内部“立法”。企业内部“立法”如同国家立法一样,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民主和严密的“立法”程序。如果没有一套科学、民主和严密的“立法”程序,而是谁权力大,谁说了算,随意或擅自决定企业“立法”,一方面由于缺乏制约机制和民主机制,容易导致制度决策的失误,另一方面权力的更换,势必带来制度的变更,容易导致制度缺乏连续性。这种谁权力大谁说了算的企业制度建设模式,不仅不利于建设长寿企业,甚至很有可能“造就”出短命企业。
为建设长盛不衰和持续发展的长寿企业,确保企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企业最高经理人切忌以权“立法”,必须在规范制度建设程序方面发挥好主导作用,并且要在依据规定程序组织制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方面发挥好楷模作用。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企业的基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拟订,报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另外,企业的具体规章由总经理负责制定。为科学规范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度
一是要对企业基本制度和具体规章做出明确界定;
二是要对总经理拟订基本制度和制定具体规章的步骤及方法做出明确规定;
三要应对董事会决定基本制度的步骤及方法做出明确规定,以便使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出台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决策。
3、完善企业制度体系
企业制度建设作为企业的运营法典和行为规范,必须包容和涵盖企业管理行为的各个方面,这样才能确保企业所有经营管理行为处于全方位的受控状态。如果企业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存在某些方面的缺失和遗漏,就会导致企业在某些经营管理环节上出现失控和盲动现象,以及管理人员随意操纵和任意管理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管理效果和运营效率,而且还会直接威胁到企业的长盛不衰和长久发展。
例如,有家新建企业由于没有及时建立对外贷款担保管理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主管都能自主决定对外贷款担保,直到一些被担保的贷款企业无力偿还贷,而被银行依法追究巨额担保责任时,方才醒悟过来,虽然亡羊补牢,犹为未晚,但却已使这家新兴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并对其生存构成严重威胁。
企业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健全和完善涵盖企业各项经营管理业务的制度体系,不仅要避免出现管理制度的缺失和遗漏,而且还要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相互配套和有机结合,使企业制度建设体系具备内在的互动功能和互补效应。缺乏相互配套和有机结合的、没有互动功能和互补效应的制度体系,同样是不完善的,同样会给影响到企业的管理效能和长久发展。
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及创建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往往只是依据《公司法》对董事会的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和总经理的执行权制定出相应的制度规范,而没有配套地对董事会行使决策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总经理行使执行权的具体权责、程序和方法制定出相应的制度规范,以至导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长期不规范运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难以形成。这种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失败,而且也是制约企业长久发展的隐患。
完善企业制度建设体系,作为建设长寿企业和企业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需要企业高层经理人引以高度重视,当作一件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关键须做到四点。
一是要对管理制度的缺失和遗漏应及时予以填平补齐,防止和避免出现没有制度规范的管理业务;
二是要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相互配套和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制度体系的互动功能和互补效应;
三是要对企业开展的新业务和新事业,及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之纳入企业制度体系,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是要确保企业制度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不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的企业制度,即使是完善的企业制度,也不能保证企业的长盛不衰和持续成长
当然,不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的企业制度建设,实质上同样属于不完善的企业制度建设。
4、建立制度创新机制
所谓长寿企业,也就是长久发展的企业。而企业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制度建设也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制度建设必须适应企业长久发展的需要,才能建成长寿企业。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经营目标、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也都在发生相应的变化,原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也会随着出现相应的不适应性,如果抱残守缺,默守陈规,不对那些已经不具适应性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就会制约企业的发展,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短命。
因此说,制度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永恒不变的课题,也是建设长寿企业的经常性任务。企业制度建设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的过程。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质上就是对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全面创新。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竞争条件的演变,目前推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样会出现相应的不适应性,同样需要对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行相应的创新。企业只有持续进行制度创新,使企业制度建设始终保持高度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能够始终顺应经营环境的变化和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这样才能使企业始终保持强大的发展力和旺盛的生命力。
实施企业制度建设创新,需要建立并形成企业制度建设创新的有效机制,使制度创新成为企业的自觉追求。
首先,企业高层经理人要牢固树立制度创新意识和价值观念,当好制度创新的主导者和带头人。
其次,企业应创造一个鼓励和支持制度创新的良好氛围,不允许不执行制度,但允许并奖励对不适用的制度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者。
其三,企业要定期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审核和评估,对已经失去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规章制度,应及时依据规定程序进行修订、补充、改进和完善。
其四,企业要善于有选择地学习、引进和借鉴世界新兴的适合本企业的先进管理制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领先于世界的先进管理制度
拥有领先于世界的先进管理制度,是企业长盛不衰和持续成长的可靠保证。
5、大树特树制度权威
制度建设的根本任务,不仅包括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更重要的是建立并形成有章必循、违章必纠的法治机制。制度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无论多么科学完善的制度,也只有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既不能促使企业提升管理素质和实现科学管理,也不能确保企业长久发展和建成长寿企业。
目前,在我国一些企业当中不仅普遍存在着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更普遍的是存在着制度得不到严格而有效贯彻执行的问题,在一些企业内部没有真正形成严格按制度管理的氛围,在员工中间也还没有真正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究其原因,就是制度的权威没有树立起来,人治还是法治和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制度作为企业运营的基本法规和行为规范,如同国家法律对于国民一样应该具有至高无尚的权威,在企业内部不允许有凌驾制度之上的权威,也不允许有超越制度规范的特权。制度如果不具有权威性,或者丧失了权威,就非常容易出现忽视制度和轻视制度的现象,制度也就很难得到严格而有效的贯彻执行。
因此,企业要使制度得到严格而有效的贯彻执行,就需要牢固树立和不断强化制度的权威。首先,企业高层经理人应成为自觉遵守制度的典范,带头依据制度管理企业,带头树立制度的权威,防止以权力凌驾于制度,严禁以特权超脱于制度。企业高层经理人居于企业的领导地位,没有企业高层经理人在执行制度上的模范带头作用,制度的权威没有无从树立起来。其次,企业应坚定不移、始终如一和铁面无私地严格执行制度,对不执行制度和违反制度的现象,必须一查到底,严格处罚,丝毫不能姑息。任何一次容忍,都会削弱制度的权威,都会降低制度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其三,企业应确立维护制度权威、严格执行制度的价值观念,……教育及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制度至上的思想意识,养成自觉维护制度、认真执行制度的良好习惯,使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全员普遍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从而推进制度更加有效地发挥出确保企业长久发展和长命百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