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以其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拓展其生存空间。随着生产条件的变化,中小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具体管理方法也应有所改变。在改变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人们对中小企业管理模式的选择有着不同的看法。探讨我国中小企业的最佳管理模式,实现管理体制的创新,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随着广州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带来的压力,我市中小企业迫切希望获得更适于创业和更利于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中小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是营造有利于我市中小企业创业发展良好环境条件的关键。抓住这个关键,市委、市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就有了统领全局的职能机关,有关扶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就有了牵头部门,相关的操作运行就能够规范地展开。因此,应尽快组建全市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改变企业现行按行业、所有制形式和属地范围管理中小企业的模式,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超越所有制形式、行业和城乡属地范围的共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九五”以来,中小企业在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不仅是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出口、发展外向型经济以及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之一,而且还是增加就业岗位、安置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培养企业家的主要渠道和基本场所。
截止1999年末,广州共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38270家,其中中型企业362家,小型企业37663家,占总数的99.36%;国内贸易业企业或机构27635家,其中限额以下企业27029家,占总数的97.8%;餐饮业1936家,其中限额以下企业1758家,占总数的90.8%;私营企业37436家,个体工商户221724家。另据市乡镇企业局统计,至2000年12月,全市共有乡镇企业98557家,从业人数达1195207人,预计全年总产值达1576亿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51.7亿元,工业增加值249.2亿元,实交税金26.5亿元。这些企业按所有制结构、行业分布和属地范围,分为乡镇企业、城市工业企业、城市第三产业企业、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以及各集团、股份公司属下中小企业等6种相互交叉的类型。与之相对应,市一级企业行政机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有:市乡镇企业局、市经委区街工业办公室、市商委企业指导处、市外经贸委企业管理处、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处等。市科委、教委、民政局有关处室还相应承担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校办产业企业和民政福利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这种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导致政出多门、效率不高,各部门只管各自系统内的中小企业,政策缺乏统一性。
二是当前中小企业发展所遇到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地表现为一些超越所有制形式、行业分布和属地范围的带有共性的问题,单个行政机构所提供的管理、服务不能全面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是企业职能定位不尽合理,宏观管理不足,微观干预过多。
从1996年开始,我市将原各行业的企业主管机构进行职能划分,通过资产分割和重新授权分别成立了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集团公司和9个行业协会。此外,我市设有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产权交易所、软件园、科学城等一系列社会中介机构或服务企业。目前这种管理体系也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行业协会力量较弱,采取挂靠的形式依附于本行业集团公司,职责没有完全落实,工作开展困难较大。
二是资金总量不足且分散使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投资引导作用不明显。
三是社会中介机构服务范围局限于本系统企业,缺乏市场竞争,服务意识不强。
四是缺乏专业人才,服务质量不高。
这些因素延缓了中介市场的发育,反过来又影响了中介机构的生存。
二、建立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的必要性
1.组建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有助于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中小企业取得平等的发展机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五大突破了所有制的限制,肯定了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获得了宽松的发展环境。长期以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不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囿于所有制形式、行业和属地范围的局限,受惠面比较窄,客观上造成了中小企业间的“不平等”,与市场经济要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相悖。对中小企业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企业对各种类别的中小企业在管理和服务上一视同仁,有助于从整体上加强政策引导和综合服务,保持政策措施的统一性、连续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打破经济的“唯成分论”,不仅会激发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热情,进而推动国有中小企业改革转制的进程,而且还会有效克服“无主管”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困难,使企业的服务全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