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择了市场经济,就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企业要成为市场的主体、竞争的主体。加入WTO以后,中国将与世界经济更趋一体化,民营企业家面临着国际上企业和国内的民营企业双重竞争压力和竞争环境,使得民营企业家必须与世界先进管理方式接轨,按照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即将西方实行的现代企业制度与加强民营企业家党建工作相结合,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良,充分发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提升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同时充分保证党对民营企业家的坚强领导。
现代企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内部规则”,现代企业制度要想免受“外部规则”的异化而按照自身的逻辑持续展开和成长演进,制度环境对产权原则、法治原则和合约原则的遵循是基本的制度基础和前提条件。而我国古代历史中的制度环境在这三个方面均存在致命或严重的缺陷,由此导致现代企业制度未曾从中国历史自发创新而不得不在近现代走上了一条制度模仿和推广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道路。尽管这条道路可能存在某种“后发优势”,但“历史不可能飞跃”(马歇尔),这并不能替代制度环境的优化。如果制度环境未能根据如上三大原则作出根本的变革,企业不可能成其为自发和自为的真正经济主体,企业制度作为内部规则仍将难以避免遭受外部规则异化的命运,现代企业制度演进也仍将难以获得可持续性,最终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难以获得彻底的成功。
一、现代企业制度演进的一般逻辑
企业理论发展不过是对企业实践的主观反映,企业组织和制度演进又随时代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意味着,在理解企业内涵的方面应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
(一)企业组织演进与企业内涵的拓展
历史地考察发现,在企业治理的角度,企业组织形式及其内涵经历了一个
单边治理→双边治理→三边治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的拓展过程。
(1)所谓单边治理,
主要是就古典企业所遵循的物质资本逻辑而言,个人业主制企业是其典型代表,合伙制企业是物质资本逻辑一种形式上的拓展。企业单边治理的最显著特征,是企业契约中物质资本所有者对于雇佣工人的绝对优势和支配地位。
(2)所谓双边治理,
是就企业作为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合约性质而言,但这里的人力资本仍仅限于“异质性”人力资本。钱德勒所说的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就是人力资本职能开始从古典企业家当中分离出来而开始成为企业重要制度要素的一种表现。双边治理的显著特征,是企业股东和经理人员之间“委托—代理”的博弈关系。
(3)所谓三边治理,
主要是就企业“员工参与”,也就是说企业内“同质性”人力资本拥有者参与企业的治理以及剩余的分享而言。“员工参与”的逻辑起点,是企业员工对其自身人力资本的产权;“员工参与”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员工“劳动努力”对其劳动能力的双重能动作用;“员工参与”的现实状况,取决于企业契约中其人力资本所决定的谈判实力。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中,“员工参与”还可能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实现程度。三边治理的显著特征,是企业员工、经理人员、股东之间的博弈制衡关系。
(4)所谓共同治理
是就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企业的治理而言。共同治理已成为现代世界各国企业制度演进的共同趋势
企业不同组织形式之间并非全然的纵向替代关系,也大量并存于现代经济社会当中。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逻辑
可以看出,现代企业制度逻辑是一个随企业组织演进而不断丰富的过程。按照现代企业理论,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合约的外化,本质上代表了企业各要素产权主体间就如何配置企业所有权(企业剩余权利)而通过某种再谈判机制达成的动态博弈均衡;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共同治理”和特殊“相机治理”的统一。
按照现代产权理论,在企业契约达成之前的“产权”,还主要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物权”,侧重反映人和物之间的关系;而在企业契约达成之后的“产权”即“企业所有权”,则是对各产权主体间责权利的界定,主要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相对性和有限性。既然企业产权本质上是对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界定,那么其契约签约人并不必然由传统的物的所有者充当,具有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也应当是产权主体,这与人力资本客观上存在的作为未来满足或者未来收入源泉的“投资品”属性是相一致的。也正因此,周其仁把企业看作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之间的合约。更广泛的意义上,科斯把影响他人损益的行为也视为生产要素和权利,从而隐含地指出:凡是能给企业带来损益或其行为受企业行为直接影响的行为人均有可能参与或影响企业契约、企业所有权的分配进而现代企业制度的设定,也就是说成为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由此可以推论,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企业剩余权利的合理配置,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反映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