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工作报告》中,对民营企业家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按照《报告》的要求,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家改革,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和进展。
第一,继续推动国有资本调整和民营企业家重组。
大力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民营企业家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仍然是民营企业家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是继续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明确,对不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资本,要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原则,实行依法转让。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民营企业家的改组改制改造。
二是进一步加大企业重组力度。民营企业家改革要突破地区和所有制的界限,根据产业内部联系,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家的跨地区重组,实现国有大型企业强强联合,推动生产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重组,促进国有资本不断向优势企业集中,发展壮大一批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要围绕突出主业,积极推动企业非主业资产重组,引导民营企业家通过多种途径,使部分企业非主业资产向主业突出的企业集中,促进企业之间非主业资产的合理流动。要加快国有大型企业内部重组,简化企业组织结构,对层级过多的下级企业进行清理、整合,通过关闭、破产、撤销、合并、取消企业法人资格等措施,原则上将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强化母公司的战略管理、资本运作、结构调整、财务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功能。
三是继续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要进一步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和关闭破产步伐。今年是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的最后一年,6月底前要基本完成组织实施工作,下半年主要是做好收尾工作。
第二,深化民营企业家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今后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大型民营企业家改革的主要方向,仍然是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加快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加快推进企业集团一级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上市,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整体改制、整体上市步伐,不具备条件的要推动主业资产上市。已经实现部分资产上市的企业,要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实现整体上市。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关系,强化内部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对于不宜实行股份制的国有独资企业,目前已经在一些企业进行建立董事会的试点。如果条件许可,要进一步扩大董事会试点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具备条件的由董事会选聘、考核、奖惩经理人员。
三是加快推进企业内部改革。要继续推进企业内部劳动、用人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责任体系,将能力、业绩、贡献与收入分配紧密挂钩,真正建立起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要继续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民营企业家经营经理人管理制度。加大面向社会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经理人的力度,对企业经营经理人逐步实行全面的契约化管理。
第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民营企业家改革要坚持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三统一、三结合”原则,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更加符合出资人定位,更加符合企业发展实际。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规章体系,抓紧研究起草《国有资产法》,研究起草贯彻实施《公司法》和《物权法》的配套规章,研究起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完善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积极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要切实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加强对经营经理人的考核,建立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体系。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产权管理,监管重点向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移,加强国有控股股东行为管理,确保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序流转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规范运作。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加强对重点监督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重大决策及其程序合法、合规性的监督,维护出资人权益。
三是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快民营企业家改革,要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中央企业利润分配、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支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编制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建议草案,下达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组织做好中央企业年度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和支出管理等工作。各地可参照这些做法,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