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方法能够帮助企业合理的避税,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激的办法。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
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
下面以第一种按季度方法举例说明:你公司2005年1-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28000元,则本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18%=5040元4-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0元,则第二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56000-30000)*27%+30000*18%-5040=14940元。7-9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600元,则不要预缴。10-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4000元,则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00+56000-8600+84000=159400元,本年应纳所得税额:30000*18%+70000*27%+(159400-100000)*33%=43902元。前三季度已预缴:19980元,则第四季度应交所得税:43902-19980=23922元。年度终了的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还少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中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业务收入,所以年收入20万元无所计算出应纳多少的所得税。
注: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税率18%、3万-10万元(含)的税率27%、10万元以上的税率33%,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补充: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率(33%,27%,深圳现在是15%)
补充: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你企业今年200000元×33%就是利润
补充: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与节税步骤
根据《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3%
根据《细则》规定: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l/2或l/4或者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所得税。据此,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月(季)预缴所得税款=月(季)应纳税所得额×3%或:
月(季)预缴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或1/4)×3%
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都应在月(季)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
汇算应补(退)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一各月(季)预缴所得税税额合计
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的、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3%
财务总监应该灵活掌握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现代意义上的财务总监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决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之一,是穿插于金融市场和价值管理之间的不可或缺的角色。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传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当今的财务管理人员及企业经理人,不仅要遵循某些传统的原则,还必须了解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及财务管理发展趋势,并掌握最新的策略与技术,以便高效地完成工作,给企业所有者和股东们提供强有力的利益保障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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