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导报》作者:艾福梅
在日前的“中国企业500强发布暨中国大企业高峰会”上,中外企业家和专家就“社会责任与竞争优势”进行讨论,一致认为社会责任不是企业的包袱,而是企业应该负的责任。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世界潮流及价值追求。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社会责任也日益成为其评价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说,企业社会责任既是一种发展模式,也是竞争模式,更是一种管理模式。中国企业要想具有全球竞争力就必须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杨大冬说,社会责任是企业应该负的责任,因此不能推脱。在“广汽”,社会责任已纳入企业规划,其中节能降耗、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都写入了企业的“十一五”规划。
壳牌中国洁净煤业务董事廖鸿利认为,社会责任并不是企业的包袱,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部分,涵盖三个P原则:profit(盈利)、planet(环境)、people(社会与人)。
“如果三个P原则不能融合,企业的竞争性和长期发展稳定性都会受到影响。”廖鸿利说。
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家认为自己还没有实力来承担社会责任的说法,BP中国企业责任高级经理白长波说,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运行方式,小企业在一定范围内也有运行规则,所以这些企业要做的事就是在自己的方圆之内把责任做好。
“社会责任不是企业运行的附加产品,也不是建立企业社会形象、增加企业名声的手段,而是企业运行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不能说这个企业是成功的。”白长波说。
对于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摩力特集团中国区总经理谭瑞建议,企业要想真正地发挥最大的社会责任,应该把最大的注意力放在怎么能够更好地为当地培养人才,并更好地促进当地的创新和创业精神,更好地提升当地的繁荣和竞争力。
自从国家电网公司于2006年3月发布首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来,国内多家企业先后发布社会责任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把社会责任的理念和要求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