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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五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来源:中广网

中央台记者陈朴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昨天提出五项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和就业的影响。这些措施包括:

一、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二、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统筹地区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通知》同时要求各地不得擅自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三、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可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帮助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

五、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对于困难企业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可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有关部门预测,上述措施落实到位,可在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为企业降压减负上千亿元,稳定上千万个企业职工就业岗位。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