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9月4日讯据农行网站消息。农行日前在京召开法律风险管理座谈会。此次会议,是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的首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农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罗熹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改制成为股份公司以后,积极构建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已成为农业银行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任务。而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商业银行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合规开展,这就决定了法律风险在银行风险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提升农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农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总体思路。
对于当前的法律事务工作,罗熹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一是要继续加强普法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法律普及工作,并及时跟踪法律的变化,解读新的法律法规,提示法律风险并将其内化为规章制度;二是要完善制度体系,切实解决制度设立中的混乱和冲突问题,提升制度约束的有效性,杜绝政出多门现象;三是要规范合同管理,做到对制式合同及时更新,并加大对非制式合同的研发力量,完善合同签订程序和规则;四是要严格法律审查,强调其约束效力,并将法律审查工作有机安排到各个业务环节的基本流程之中;五是要提升诉讼效力,不仅要取得胜诉的诉讼结果,还要提升执行效率;六是要积极维护银行的资产、权益和品牌,确保其不受侵害。
最后,罗熹对农业银行推进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做好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各分行分管法律的行领导首先要成为法律的积极宣传者、执行者和学习者;其次,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要满足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在法律风险的信息采集、识别、评估、控制方面,要开发自己的系统,并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法。他强调,为了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法务人员的作用,要改变以往的工作方式,将工作前移到谈判桌、签约场地、案件处理现场和法庭上,提前介入业务过程,掌握第一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