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大事记
建国初期,成立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1954年11月,依据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负责掌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第八办公室,负责掌管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
1959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全体会议第九十次会议,决定调整国务院办公机构。鉴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国务院决定撤销第八办公室,将其掌管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改由国务院财贸办公室掌管。
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入商业部。
1978年8月18日,魏今非任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筹备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作。
1978年9月25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恢复成立。
197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出台。
1981年8月8日,任中林任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1982年8月23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更名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2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出台。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出台。
1988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出台。
1989年12月22日,刘敏学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1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颁布《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1993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台。
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台。
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出台。
1994年11月8日,王众孚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杨培青任党组书记。
1995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尽快脱钩的意见》。
1996年3月4日,中编办、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重新核定全国工商所行政编制总数36万人。
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出台。
1998年9月9日,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成立。
1998年11月24日,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出台。
1999年3月15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成立12315投诉举报中心。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出台。
2001年4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工商行政管总局,升格为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01年8月7日,总局外资企业注册局成立。
2002年12月18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出台。
2003年10月31日,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2005年8月10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出台。
2006年2月23日,总局直销监管局成立。
2006年3月30日,实施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2006年10月16日,周伯华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12月30日,实施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出台。
2007年10月10日,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2008年9月1日,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