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具体的人的参与,解决好了人的问题,也就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院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以提升队伍“软实力”为切入点,灵活运用质量管理学原理,通过狠抓队伍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创新发展。
首先是运用“木桶质量管理学原理”提升短板。一个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2002年底,在我就任慈溪市检察院检察长之后,发现队伍建设中存在着一个明显“软肋”,即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当时,我院50岁以上的干警占全院总人数近三分之一,四分之三的干警没有接受过法学系统教育。为此,我提出“打基础、抓规范、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三项措施大力提升“短板”。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新建了图书室、阅览室,开通中国期刊网,方便干警自学。二是坚持内部挖潜,在院内开办“院内课堂”,由部门业务骨干定期授课,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专业知识学习、庭审观摩评议等活动。三是大力建设检察文化,以兴趣为切入点,组建了计算机、理论研究、曲艺等9个兴趣小组,引导干警树立健康向上的工作理念和生活态度,既缓解了干警的工作压力,又提升了综合素质。目前,我院50周岁以下干警已全部具备本科学历,并成为全国首家所有检察编制人员具有检察官资格的基层检察院,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短板”得到了有效的弥补。
其次是运用“鲶鱼效应”激发活力。管理学上的“鲶鱼效应”告诉我们,要使一个系统具有活力,就要打破现有平衡,补充新鲜血液、引进新的机制。我院作为宁波地区人数最多的基层检察院,至2005年底,却没有一名硕士研究生,业务部门干警学习热情也严重退化,在省、市级业务竞赛中屡屡折戟沉沙。面对此种尴尬,我院决定大力从外部引进人才,以新鲜力量激发干警学习热情。从2006年开始,我院先后从外省引进了三名分市院的优秀管理人才,其中一人还曾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并提升公务员招录门槛,把招录人员的标准设定为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与通过司法考试缺一不可,四年来共招录22名通过司法考试的硕士毕业生。高素质人才的引入,激发了院内年轻干警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纷纷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并加紧钻研和锤炼业务能力。目前,我院已先后有16人考取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并涌现出了“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浙江省十佳民行办案人”、“宁波市十佳公诉人”、“宁波市十佳民行办案人”等多名业务尖子。
第三是运用“篮板质量管理学原理”提升业绩。工作目标的确定如同篮球场上的篮板,要有恰当的高度,既要切合实际,又要有足够的挑战性。近年来,伴随着东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数量也不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情形下,创制恰当的标准和机制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将案件高质量办结,成为我院亟待解决的一项课题。2003年以来,我院先后推出了公诉办案合议制,公诉、批捕案件分类办理制,原案首办制,庭审观摩评议制和出庭公诉规范化标准等制度创新,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并获得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推广。另外,我院还积极探索将质量管理理念引入检察业务领域,运用ISO9000规范化管理体系,实现办案的流程化管理,并对所有案件从受案起所有办案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实行办案质量“月报制”,对每起案件进行综合考评、上网公布并与干警的动态考核直接挂钩,有效保障了办案质量。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我们只要坚持从每一名干警个体出发,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调动起干警的学习兴趣,激发出创业热情,就能够抓住队伍建设的关键点,从而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实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