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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剖析: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中心城市(指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5个沿海城市)是全国或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商贸中心,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聚集地,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企业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心城市新一轮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全面启动。

中心城市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省、自治区一级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明显不同,其主要特点是:

第一,中心城市往往具有地区最大的航空港、铁路枢纽、港口和高等级道路网络等丰富的交通资源,是全国综合运输大通道的重要枢纽,是区域交通一体化的中心节点,是不同运输方式换乘衔接的集散中心,对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和形成有较大辐射作用的城市群至关重要。

第二,在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我国城市形成了城市公交和道路客运两种体系。交通运输部决定着手研究城乡公交资源整合的问题,通过加强资源的衔接、升级,建设便捷、畅通、安全、绿色、普惠的客运网络,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中心城市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有力推动者。

第三,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新组建的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能,城市客运管理职能实施的主体是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破解城市交通发展的难题,促进城市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中心城市有条件、也有责任继续发挥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表率和示范引导作用。

第四,根据国家关于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行政执法机构主要在城市和区、县设置,省、自治区企业各部门不再单独设置行政执法机构,中心城市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有明确的要求。

第五,中心城市交通管理机构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相对于省级和其他等级城市的交通管理机构而言,中心城市的交通管理机构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要求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的愿望也更为迫切。交通运输部历来十分重视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当前,各中心城市对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基本趋同,已奠定了建立适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求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思想认识基础。考虑到其重要性和特殊性,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深化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课题,旨在研究提出深化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推荐模式,为深化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启示和参考。

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现状

中心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总体要求,中心城市不断推进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部分中心城市还初步建立了“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或“一城一交”的综合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交通管理部门交叉和职责关系不顺的问题,交通行政管理的职能转变迈出了重要步伐,交通运输的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目前总体上形成了三种管理模式。

模式一:传统的多部门交叉管理模式,由交通、城建、市政、城管、公安等部门对交通运输实施“多部门交叉”管理,如南京、昆明、福州、南宁、杭州等,共有18个城市。

模式二: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管理模式,由交通部门对公路和水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和市域范围内的道路客运进行统一管理,如沈阳、哈尔滨、乌鲁木齐、西宁等,共有8个城市。

模式三:“一城一交”综合管理模式,即由交通部门对交通运输规划、道路(城市道路和公路)和水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及市域内的铁路、民航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协调等进行统一管理,如北京、广州、重庆、成都、深圳、武汉等,共有10个城市。

中心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

近年来,部分中心城市积极探索综合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实现了统一管理、资源整合、综合协调、监督规范;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部门内设机构朝着“精简、效能、统一”的方向发展;在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与其他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部分中心城市先后开展了交通综合执法制度改革,成立了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交通行业“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稳步推进。通过改革,提升了科学决策水平,加快了交通法制化建设,提升了交通投融资能力,促进了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提升了交通效率和服务水平,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2003年2月,北京市调整组建了市交通委员会,负责综合管理全市道路(含公路)和交通运输(含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长途客运、货运、水路交通等),其行政管理体制分为决策层和执行层两个层级,见图1。

2006年1月,成都市撤销主管城乡公路运输的市交通局和主管市内公交系统的市政公用局,成立了统筹城乡运输管理的成都市交通委员会,实现了对全市交通运输的统筹协调管理。

2001年,深圳市撤销市运输局和港务管理局,组建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港务管理局牌子,职能范围涵盖了公路、城市公交、水路、港口、铁路、轨道交通、民航、物流和邮政等19项行政管理及协调,实现了“决策-执行-服务”三个层次相分离和“决策-执行”、“决策-服务”两级管理的组织机构试点。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