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出台,南昌市教育局:学校不得扣压转出学生学籍。
昨日,南昌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生和学籍不可分离,学生不可自己管理学籍材料;学生如要转学,学校不得扣压转出学生的学籍。
南昌市教育局出台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全市中小学学籍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建立全市统一的中小学学籍数据库。学籍材料由学生就读学校负责管理,不允许出现生籍分离和学籍材料自管的现象。学生如果转出,学校应无条件将原保存的学籍材料转至接收学校保管。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和借读手续。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经当地医院(县级以上)诊断证明必须全休3个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办理休学手续并发给休学证明。一个学生在小学或初中阶段内最多只能休学两次。
南昌市教育局出台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如果成绩特别优异,学校审查批准,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予以跳级。小学、初中原则上不留级。个别特殊情况确需留级的,经学校审查同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不升级。学生留级一律在每年学籍审计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