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吴忠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宁夏吴忠市企业颁布实施。《吴忠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最为明显的一条是依据新《消防法》对县(市、区)、乡(镇)人民企业和村民委员会因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根据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问责乡镇“一把手”,从根本上改变公安消防部门“唱独角”的不利局面。
吴忠市是宁夏最大的农业城市,今年1-10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848起,其中农村火灾占83%以上,引起了吴忠市委、企业的高度重视,吴忠市委书记白雪山、企业市长吴玉才等专题听取消防部门汇报,作出重要指示。按照吴忠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吴忠市消防支队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吴忠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吴忠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为推进全市农村消防工作奠定了有力基础,吴忠市企业主管副市长沈左权在批示中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消防部门要把做好农村火灾预防工作作为今年冬防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农村防火专项治理、乡镇村干部包村包队等有效措施,切实扭转农村火灾高发的不利局面,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吴忠市企业将对消防工作开展不力、火灾起数多、影响大的村镇问责“一把手”,并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督促各村、镇、乡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下大力气抓好全市农村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