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剖析
(一)操作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有待成熟
1.过分依靠内部审计而忽略外部审计。从城市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在操作风险的管理上,大都依赖内部审计部门。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一般隶属于总行管理,在向总行或银行监管部门汇报审计结果时往往有所保留,不能全面真实地暴露风险。
2.制度建设滞后。从某种程度上讲,防范操作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制订尽可能详尽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手册。而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行业制度建设滞后,更新不及时,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
3.电子化管理手段缺乏。从目前的运营情况看,以电子化手段管理操作风险对国内银行业而言还有待于时日。
4.操作风险的识别还不够全面和准确。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与资金交易直接相关的操作风险上,对间接影响持续经营的风险,如涉及雇佣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的风险则关注不够。
5.风险评估、计量的手段有限。目前,我国实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城市商业银行,对于操作风险资本计量都是采用单一的基本指标法,且直接将监管资本等同于经济资本,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为操作风险配置的经济资本一般在20%左右。
6.忽视风险缓释工具的利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只有内控及内审这一工具,保险对于操作风险的缓释机制基本上处于零起步阶段,即便早已成为国际惯例的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也迟迟未推出。
(二)经营理念和风险文化有待完善
1.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思想的转变。在管理与发展的关系上存在认识误区,存在片面过度追求规模和速度等不良竞争行为。
2.依法合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城市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诉讼。
3.员工的文化认同淡漠。城市商业银行在改革转型过程中人才补充、培养和收入分配机制不健全,影响共同价值观和文化认同的构建。
(三)房地产贷款导致的信用风险
涉及信用风险的银行危机都是相当相似的:某一阶段金融管制解除,引起贷款额特别是房地产相关贷款的迅速增长,随后快速上升的房地产价格又吸引了更多的银行贷款;一旦经济出现衰退,膨胀的房地产价格顷刻崩溃,直接导致抵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银行破产。这种情况在历次大银行危机中屡次扮演“罪魁祸首”的角色。信用风险,特别是房地产贷款导致的大范围的银行问题,是银行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