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
围绕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联合市建委、市经委、市商贸局、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7个部门,积极落实《西安市招投标局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受理办法》和《关于公布西安市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电话的通知》三个招投标管理文件,加强了在这些领域的管理力度。
2、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果
今年1月份,我委牵头建立了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严格对企业投资工程的招标方案进行核准和规范招标信息发布,着力堵塞逃避招标和违规招标的行为。对开标活动进行监督,并对企业投资工程的招投标情况进行重点稽察。继续完善全市招投标投诉受理体制,市级9个招投标行政监督和市监察部门招投标投诉受理电话和信箱运转良好。
3、联合协调机制运行良好
积极落实和完善《西安市招投标局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市发改委作为局际协调机制的牵头单位,今年以来定期召集市监察局、市建委、市经委、市商贸局、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法制局等部门,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研究本市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重要事项;定期通报各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讨论和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