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16日召开的全军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会议获悉,伴随着军人保险基金事业的建立与发展,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经过10年努力,做到了应建个人账户全部建立,应收保险基金足额收缴入账,应支付保险基金及时保障到位,为部队建设和广大官兵提供了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赢得广泛赞誉。
从召开的全军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会议获悉,自1999年总部和各大单位组建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来,全军部队严格落实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起了具有我军特色的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体制及运行机制;总部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章,对军人保险基金收缴与支付、划拨与结算等方面做了全面系统的规范统一;及时制定下发了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在全军部队开展了军人保险基金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建立了正规有效的管理工作秩序。截至目前,全军95%的建制旅团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达标。
10年来,各级及时为全军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建立保险个人账户,收缴记录伤亡保险基金、退役医疗保险基金、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基金等,并妥善办理了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