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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车辆管理规定引发纠纷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近日,湖城康山街道粮贸城社区瓯江商城(温州商城一期)与原物业公司终止了服务合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原物业公司在与小区业主产生的各种矛盾中,一份车辆管理规定显得尤为突出。粮贸城社区是一个商住型社区,楼下开商铺,楼上住人家的特殊环境使车辆规范管理变得尤为重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小区业主多次商议,制定出了一份关于车辆管理规定,细则上写明了有关小区区域内机动车辆(汽车)停放、管理规定,业主私家车和外来车辆的停放和收费等相关规定(送建设局备案的)。

  今年3月1日,瓯江商城业委会代表小区业主与原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商定5月1日起实施车辆管理规定。为了管理需要,其中有这样一条:小区北面5扇侧门关闭半边,所有大型货车必须从小区大门进入,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物业公司有关人士解释,这个小区定位为五金机电市场,存在一定特殊性,实施这样的规定有一定困难。而且在规定实施当天,遭到大多数商铺业主反对,门被破坏,锁孔也被堵住了。所以他们未能严格按车辆管理规定执行。今年6月23日,业委会以此为由向原物业公司提出终止合同。

  有业主表示,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已将“物业管理企业”定性为“物业服务企业”,从“管理”到“服务”,一词的改变,是职能本位的回归。在签订合同时,物业公司与业主已确定合同内容,他们应该坚决执行,如在实施过程中产生问题,应该提出建议,协调解决。而不应违反合同拒不执行。

  据悉,近日新物业已正式入驻小区,开始服务小区业主,交接手续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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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