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实施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是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四年之后的今天,新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有望取而代之。
10月26日,记者从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获悉,新《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公布。与老办法相比,这一新办法主要是跟随国家七部委精神,缩小了适用人群,更加向低收入者倾斜。
中等收入家庭被排除在经适房门外
在2005年的老办法中,中低收入家庭都可购买经济适用房。而新办法则规定,经济适用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这也意味着,今后的经济适用房只面向低收入家庭销售,中等收入家庭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新办法主要是跟随国家七部委精神,缩小了适用人群,更加向低收入者倾斜。
据悉,2007年11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印发了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而郑州市的新《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正是在此基础上修订的。
“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门槛提升了,中等收入家庭被排除在经济适用住房之外。这也意味着,更多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将得到保障。”该负责人说,这样规定,是和七部委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一致。
三口之家供给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
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上,和老办法中家庭成员2人的为80平方米,3人以上的为100~120平方米不同的是,新办法要求,家庭成员为3人以下(含3人)的,应当按60平方米计算。“这一项,也和七部委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一致。”该负责人说,在七部委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企业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郑州市比照七部委的要求,也将户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以实现经济适用住房的集约利用。“老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8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住房不低于总套数的60%。而新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这前后的差别是比较大的。”该负责人称,户型变小,是新办法的突破点之一。
经适房严格遵守公示制度和轮候制度
在老办法中,规定由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但没有规定具体出具的办法。另外公示范围较小,只规定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在居住地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公示。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经济适用住房的透明销售。这一点,在新的办法中得到改进。
新办法要求,工作单位或办事处出具年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时,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公示等方式进行核查,如实出具。要将申请人工作单位、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相关情况在办公场所和郑州市房地产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另外,新《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摇号轮候制度,对家庭经济状况动态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房源信息公布后,有购买意向的申请人持购房证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登记。取得购房证并已经登记的申请人,房管局通过摇号、抽签等公开透明的轮候方式确定其选房资格和选房顺序。未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继续轮候。“经济适用房自从问世以来,由于划分收入阶层很困难,社会争论一直不断。新办法在很多方面都做了限定,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不好的现象发生。”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