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
随着上海城市建设进入了新一轮发展,建筑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本市建筑建材业的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日益表现出其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一面。行政审批部门之间规则缺乏统一,程序不够透明,审批环节重复多变,政策解释不一,给办事人造成不便是当前主要问题之一。为此,根据市委、市企业领导关于有关批示精神,针对当前建筑建材业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市建设交通委推进以建筑业管理流程再造为重点的改革。目前,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及其管理流程统一归口等工作已进入实质性运作。
一、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该中心位于小木桥路683号,建筑面积15605平方米、办公面积7145平方米,今年3月15日正式运行。底层为对外“一门通”办事与服务场所,包括受理大厅、导办服务、结算中心、值班室、技术服务中心、市建委信息公开受理处、信息查询区域等。二层为开标、评标会议室和计算机房。三至六层为市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办公场所。中心体现的基本优势:一是受理程序简洁流畅,遵循高效便捷原则;二是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管理形成合力。实行的“五公开、五制办理、五件管理”制度受到企业欢迎。“五公开”即: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的公开;“五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的当场办理制,特殊事项的限时办理制,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跨部门事项的并联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五件管理”即:所有申请按即办件、限时件、联办件、补办件、退回件规范办理。
二、行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将进一步带来管理理念、体制和机制的转变
一是从以监管企业为重点的管理理念,转向以项目服务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新的管理流程,从市场和企业的需要出发,以服务于项目建设为核心,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强调以合同为手段,以诚信为原则,以执法为后盾。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引导诚信经营;也有利于让企业摆脱对企业的依赖,树立起企业行业导向和执法的权威。
二是从封闭式管理机制,转向协调、共享、开放式的管理。在行政管理服务中心,围绕项目的建设服务,设置管理流程和环节,打破了各自为政的封闭式管理,优化了管理构架,简化了办事程序。所有管理部门的职责,经过重新组织,形成了受理、审核、审批三环节的全新管理体制。
三是规范管理行为,建立以“机”管人的管理机制。建立了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通过信息汇总与共享,减少了申请人重复提交资料。内部管理以“机”管人,强化岗位责任,形成制衡行政管理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