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80年代后期应运而生、以经营管理企业农业发展基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增强地方企业开发经济的能力和实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国家取消财政周转金和出台《关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以及中国加入WTO以后必须进行职能转变等外部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国有农业投资公司无论是经营机制还是管理体制,都暴露出许多亟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已很难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只有及早进行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的转换,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经营能力,提升管理效率,不断发展壮大等目的。
一、国有农业投资公司经营管理模式亟待转换的表象
1.公司经营管理机制的残缺
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方式单一。长期以来,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只采用单一的借款方式,致使公司沉淀资金增多,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加大。如河南省农业开发投资公司,至今尚有3亿元债权分散在各个地市,且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死滞。二是经营环节脱节。公司项目论证由业务部门组织人员考察,考察结果提交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资金回收则由财务部门负责,互相不负责任,也不定项目成功率、资金回收率等指标,造成了各部门和人员权责利不明地“同吃大锅饭”,没有压力,更没有效率。三是经营人才奇缺。人事基本上由省财政厅人事处统一管理,国有农业投资公司没有用人自主权,既形成了公司人员能上不能下、无法流动的局面,又造成了公司急需的工商管理、投资、金融、农业科技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不能进来的状况,人才结构很不合理,严重制约了公司的发展。四是经营考评偏颇。无论是企业对公司还是公司对部门和人员,均不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更无任何激励措施,工资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进行发放,奖金平均发,干好干坏一个样,人员晋升基本上是论资排辈,致使公司、部门和人员安于现状,毫无公司经营管理意识和工作动力,不能激发大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公司经营管理体制的缺憾
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司法人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完善,决策权限不明确。如河南省农业开发投资公司就没有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哪些问题应由董事会决策、哪些问题应由公司经理决策等重大决策权限问题模糊不清,导致了公司选项、定项的很大制约,乃至延误企业的发展。二是公司定位不得当。从当初开始,公司就定性为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扶贫、扶持乡镇企业等,且以政策性经营为主,不讲究核算和效益,既导致了公司是一个挂着公司牌子的“准行政机关”,仍习惯于机关工作思维方式和方法,也导致了公司仅仅满足于一般性的借借贷贷、收收放放,缺乏最基本的公司经营管理观念和竞争意识。三是组织结构不合理。一般来说,农业开发投资公司大多只设置综合部、财务部和业务部三个部门,形成一个不健全的直线职能结构。业务部门没有竞争,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较少,难以承担日常的工作任务。尤其是遇到项目较多、时间较短的紧急情况时,公司不得不打破部门分工组织项目考察小组,结果是各部门能出差的人员都可以去考察项目,其结果往往是造成质量较差,甚至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差错,久而久之,更是造成了谁都负责而谁又都不负责的现象。四是按行政级次进行资金承借承还弊端太多。采用省只对市(地),市(地)只对县(市),县(市)只对乡(镇),乡(镇)方可对企业的体制,虽然能建立层层把关、上下制衡的约束机制,但层次较多,运转程序较长,尤其是与简洁、高效的市场经营管理原则相悖,既会贻误资金的最佳投放时机,又造成了有的企业不承认资金是省公司的,最终导致了省公司对项目管理的失控以及资金难以回收等窘况。
二、国有农业投资公司经营管理模式转换的要点
1.公司经营管理机制的转换
就经营方式的选择而言,虽然可以有实业经营或资本经营、股权经营或委托贷款等多种思路,但还是应从事资本经营和股权经营。国有农业投资公司是经营资金的企业之一,如果公司不从事资本经营而从事实业经营,既背离了公司的基本定位,也舍弃了已有优势而进入一个不熟悉的经营领域,无异于舍本逐末。同时,通过股权经营,盘活股权进入、股权管理和股权退出,又可以实现资本的流动和增值。
就股权进入而言,可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灵活的进入方式。比如:对科技产业化项目,采取收购股权的方式;对风险投资,大部分项目可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对国际合作项目,可以采取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方式。
就股权管理而言,可根据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选择运用自主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和委托经营等几种方式。一般来说,为了确保出资人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多采用自主经营的方式,对控股投资项目由公司直接委派经理人员进行公司经营管理。
就股权退出而言,虽然有上市、产权转让、契约转让、拍卖、减资、清算等多种方式,但仍然要将上市退出作为公司的首选。这是因为:上市退出的机制比较完善,法律体系比较健全,操作比较规范;退出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比较公平合理;资本退出以其他投资者的股权进入为条件,不影响上市企业的资本总量和生产经营活动;“二板市场”的启动使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越来越多,选择投资对象的范围会越来越大;根据国家政策趋向,法人股上市、法人股流动变现将成为现实。
2.公司经营管理体制的转换
其一,建立和规范国有农业投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国有农业投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企业指定的部门——财政部门行使股东会的职权,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属于国有资产出资代表的董事长,可以由各级党组织进行选拔、考核、委派或更换,总经理则应由董事会选聘,从而彻底改革现行的党委、组织部门任命总经理的做法。
其二,逐步由直线职能制向事业部制发展。要在现有直线职能制的基础上健全职能部门,如在现财务部的基础上组建计划财务部、监督管理部,在现业务部的基础上组建创业投资部、合作开发部、国际投资部、资产经营部和委托管理部等,同时使各业务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有一定的决策权,可以兼任公司的股东、董事或董事长、经理、副经理等职务,对自己部门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再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营,待条件成熟后,公司可通过再向下分权转变为事业部制:总公司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公司的各项政策和规划,进行战略管理;各事业部都是一个利润中心,在总公司制定的统一政策和控制下进行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实行单独核算,并可以发展成为相应的专业子公司,如创业投资部可以发展成为创业投资公司等。
其三,实行“核定指标、层层分解、分帐核算、单独考核”的管理办法。核定指标应该包括投资计划、费用开支、公司经营管理成果指标、投向指标、资本退出指标等几项。其中,经营成果指标又包括公司、部门或项目的利润率指标,资产经营部的资金回收指标,委托管理部的争取企业投资指标和委托贷款回收指标,国际合作部的引进世行、亚行和外国企业贷款及合作项目指标等,要规定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
其四,把好选择人、使用人、考评人等用人关。要实行层层招聘,定期考核,适当流动,末位淘汰;要把用人重点放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着力建立一支既善经营又会管理的高素质团队;要以健全规范的制度为基础,制定人力资源开发和人事管理的办法,对招聘人员的素质要求、资格条件和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以保证各层次的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国有农业投资公司经营管理模式转换的方略
1.公司经营管理模式转换的步骤
首先,是分析问题,设计方案。公司要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影响公司发展的全局性、整体性问题,并在吃透问题的基础上设计模式转换方案,而且设计的方案必须是多种,以便比较和选择。
其次,是评估方案,择优选用。在方案设计完毕后,要对每种方案进行评估和比较,从中选择出比较满意的方案。也可以吸收每一个方案的优点,彼此取长补短后,组合成一个科学的方案。
再次,组织培训,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以后,要组织广大员工进行学习和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改制后的目标任务、工作性质、操作要求、信息沟通渠道和对象等等,然后将所定方案不折不扣地实施下去。
最后,信息反馈,修正完善。在新模式运转过程中,要不断地收集信息,尤其注意那些不协调的环节和反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对新模式进行完善。
2.公司经营管理模式转换的方法
其一,更新思想,转变观念。思想和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源动力,国有农业投资公司经营管理模式转换的关键也在于更新思想,转变观念。尤其需要树立以效益为中心、以人为本、注重营销、参与竞争等四大指导思想,变被动为主动——由现在的等着别人推荐项目转变到自己主动去寻找项目,把经济效益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必须追求的根本目标放在第一位,把人力资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关键因素和核心竞争力,把“卖公司”——推销公司形象与“卖钱”——把公司的资金投资到比较好的项目上有机结合,寻找高额的投资回报,并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其二,强化支持,加大投入。国有农业投资公司是政策性投资机构,企业规定了公司特定的投资领域是具有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弱质低效的农业产业。但目前企业并没有按照政策性的要求,进一步对国有农业投资公司进行支持和保护。要使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企业就必须对其进行再扶持和政策保护。至于扶持和保护的具体途径,可以有不断向国有农业投资公司注入资本金、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政策上允许国有农业投资公司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等。
其三,开展竞争,完善制度。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应增强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尽快建立符合投资公司经营管理特点的管理机制,包括决策机制、用人机制、业务操作管理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等,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